2015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广水市2015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施工 所属行业 水利水电工程
所属地区 随州市 - 广水市 工程类别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招标类别 施工 下载时间 2015/10/8 0:00:00到2015/10/12 23:59:59
开标时间 2015/10/29 9:00:00
备注:如果公告正文及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时间,以上表中的时间为准
广水市2015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水市2015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建设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广水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广水市2015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区共修建梯田工程220.00hm2(3300亩),其中5°~10°土坎梯田117.32hm2(1760亩),10°~15°土坎梯田102.68hm2(1540亩),背沟306.10km;坡面配套水系工程:土质截排水沟3.70km,预制U型槽排水沟13.00km,蓄水池9座,沉沙池47座,调节池24座,塘堰整治10座,碎石道路6.29km,植物护埂护坡306.10km;

2.2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GS-PGD/YZJ2015-17/SG01)主要建设内容:修建梯田工程、坡面配套水系工程、植物护埂护坡;

第二标段(GS-PGD/YZJ2015-17/SG02)主要建设内容:修建梯田工程、坡面配套水系工程、植物护埂护坡;

2.3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广水市。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36个月,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施工业绩。

(4)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任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证或贰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注册证书的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6)投标人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7)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2 以上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时,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投一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招标对施工中标单位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的任职。如查实拟任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其他未完结工程中任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7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鄂检会[2010]5号)及《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通知》(随招标委发[2010]1号)的规定,须对投标申请人在项目所在地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有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8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5年10月12日23时59分59秒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平台凭单位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人不再提供其它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之前须到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室办理CA认证手续。详细情况请登陆www.szztb.com的“办理指南”栏目查询。

4.3 投标人须严格按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示缴纳相关费用,在支付款项前须确认建行网银支付订单号与系统生成待支付的订单号一致(否则系统无缴款信息且支付款难以查询)。投标人成功缴纳费用后应实时打印带订单号和商户名称、代码的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作为缴纳保证金查询依据。(注:打印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之后补打的电子回单无订单号,不能作为查询依据)。

4.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其企业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经中国建设银行支付系统,在《随州市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中以网上支付方式从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缴纳至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 10月28日16时00分。
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随州市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标一览表中提供的投标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按照系统提示通过网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征得项目法人同意情况下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水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四贤路5008号

联系人:李旭东

电 话:189*****668

招标代理机构: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3号领秀中南大厦22A15室

邮 编:430010

联系人:盛瑞

电 话:***-********

电子邮件:yzjwhfgs@163.com

2015年10月8号


标签: 耕地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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