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和重新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承担单位的公告
关于取消和重新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承担单位的公告
关于取消和重新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承担单位的公告
我中心于2023年5月9日至12日公开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机构。因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机构共报名均不足3家,现取消我单位于2023年5月9日至12日公开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机构公告。现再次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上述工作的承担单位一家(可接受联体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7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老图书馆县农综中心办公室三楼报名。
联系人:符先生;联系电话:********/188*****322
三、报名要求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拒绝电话报名、短信报名、邮件报名等其他非现场报名方式。
四、报名须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一宗项目,投资金额10万元(含二次土壤检测工作内容)。
五、报名条件
1.海南省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土壤检测相关资质,须具有实施方案编制相关资质,信誉良好,不被有关部门通报,无不良记录。
2.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材料:企业的简介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水利类项目业绩合同、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报价单(本次报价按金额进行报价,签合同分为土壤检测合同和实施编制方案合同)。如果是委托报名的,需出具法人代表委托书以及受托人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交验原件。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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