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车险理赔损余物资回收项目(第二次)-标包2:动力电池回收-招标公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车险理赔损余物资回收项目(第二次)-标包2:动力电池回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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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车险理赔损余物资回收项目第二
次)一标包2:动力电池回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7-04A-2023-D-E0829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车险理赔损余物资回收项目己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车险理赔损余物资回收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车险理赔损余物资回收项目-标包
2:动力电池回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车险理赔损余物资回收项目-标包2
动力电池回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2日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C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C
七其他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车险理赔损余物资回收项目第二次一
标包2:动力电池回收-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车险理赔损余物资回收项目第
二次)-标包2:动力电池回收项目编号:07-07-04A-2023-D-E08292),招标人为中国人
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第
一次招标失败,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
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本项目选取2家常规配件回收商和1家动力电池回收商为招标人提供损余物
资回收服务。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公开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2标包划分:
标包1:常规配件回收本次招标不涉及,标包2:动力电池回收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2.3服务期限:2年,最终以实际合同内签订时间为准。
2.4服务地点:辽宁省除大连。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投标限价:车险理赔损余物资回收金额报价不得低于下列回收金额和比例,否则视为无
效投标。
标包1限价单位:元:本次招标不涉及。
标包2限价单位:元:
序号配件名称
乘用车轿车
商用车公交车
动力电池磷酸铁锂
2000
3000
2动力电池三元锂
4000
6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并年检合格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固定的经营
场所,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3.2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
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贵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
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
3.6服务商法人及其股东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
且非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家属及员工:由投标人供应商出具承诺
书,承诺书需加盖公司公章,法人签字或签章。如经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存在虚假承
诺,将拒绝供应商参与采购人及下属机构的采购招标项目。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备选投标文件。
3.8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
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
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
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个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二选一:网上支付微信电汇须
上传汇款凭证),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
时30分。
4.3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
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本标包第一次公
告购买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再次购买文件,请联系项目经理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9时30分
5.2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C。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5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C。
七其它
7.1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2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
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
网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项目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无关。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6号
联系人:王艺蓓万青松
电话:1864048997817696629669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项目招标师:李琳
项目负责人:陈磊葛东兴尉堃宇单浩
联系电话:18302425423
电子邮件:18302425423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308292每个项目对应1个独立的银行子账号,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
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
招标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6号
联系人:王艺蓓万青松
电话:18640489978176966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联系人:陈磊
电话:18302425423
电子邮件:18302425423163.com
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G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险理赔损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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