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项目——两岸青年德化瓷烧制技艺研学体验活动比选公告
2023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项目——两岸青年德化瓷烧制技艺研学体验活动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执行2023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项目——两岸青年德化瓷烧制技艺研学体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项目——两岸青年德化瓷烧制技艺研学体验活动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 贰拾万 元(¥******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踩点费用、参营人员来闽及在闽期间产生的食、宿、行、保险、防疫等费用,活动组织、媒体宣传、全程跟拍以及专家讲座、分享会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德化是中国三大古瓷都之一、民窑的代表。德化瓷的制作始于新石器时代,兴于唐宋,盛于明清,技艺独特,传承未断,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重要出口商品地,是中国走向世界、世界认识中国的文化符号。它一直是中国重要的对外贸易品,与丝绸、茶叶一道享誉世界,为制瓷技术的传播和中外文化交流做出了贡献。德化人摸索出独树一帜的陶瓷手工技艺,尤其是捏、塑、雕、镂、贴、接、推、修等“八字技法”,代代传承。2015年5月30日,世界手工艺理事会专家组全票通过,授予德化县“世界陶瓷之都”称号。为了促进闽台学生的沟通和交流,加深对非遗文化,文化遗产的认知和了解,促进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我中心拟开展“2023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项目——两岸青年德化瓷烧制技艺研学体验活动”,以非遗体验、文化课程、考察研究等方式,深入研习德化陶瓷烧制技艺,提高闽台青年对中华文化的认识,提高闽台青年的文化认同,促进交流、增进友谊,增强台湾青年对祖国大陆的文化认同和情感认同。
(二)项目要求:
1.活动内容要求
(1)组织40名或以上两岸青年(台籍青年比例不得少于70%)开展5天4夜的德化瓷烧制技艺研学体验活动。活动范围至少涉及泉州市德化县。活动方案(含人员名单)需提前1周报主办方审核。
(2)活动内容包括体验德化瓷烧制技艺等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现福建省非遗保护成果和福建独特优秀的传统技艺和文化习俗,提升非遗传播力度与宣传效果。让两岸青年坚定文化自信和建设文化强国的决心,为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增强两岸之间文化的凝聚力。
(3)活动结束需要举办两场及以上德化瓷烧制技艺及一场及以上省级及以上非遗体验活动,并提供全程活动书面材料一套(含相关文件、实施方案、心得体会、精彩分享、新闻宣传、完成质量以及活动总结等内容),提供活动精彩照片原图不低于100张(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和视频(启动仪式宣传视频快剪1-2分钟、整个活动宣传视频剪辑10分钟和材料留存剪辑90-120分钟)材料作为结案资料。
(4)活动参与满意度需要达90%以上,并提供相应的书面佐证资料作为结案材料。
2.媒体宣传要求
摄影组全场跟拍,每天进行照片直播,提高宣传延续性和影响力。要求投放的省级及以上媒体大于3家,并提供相应的媒体投放书面和视频资料作为结案资料。
3.安全防控和应急预案要求
方案需提供详细的安全防控和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开展。
(三)时间要求: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在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50%合同款;中标人按时完成项目,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可供核实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材料,通过采购人验收确认,中标人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后, 采购人支付50%合同款。
2.项目服务: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做好项目执行、验收等工作,并应对突发事件。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69分、商务部分21分,价格部分10分。比选小组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二)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69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投标响应 | 18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8分;负偏离的每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整体执行方案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开展2023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项目——德化瓷烧制技艺研学体验活动项目策划方案,是否完整、合理可行,研学线路主题设计情况,突出非遗文化研学内容,由评委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开营仪式方案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开展2023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项目——德化瓷烧制技艺研学体验活动开营仪式实施方案是否根据场地大小提供舞台搭建、音响及LED屏(P3以上),主持人及4-5个非遗表演节目,符合主题的启动仪式相关内容等,以上3项每一项得1分,由评委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闭营仪式方案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开展2023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项目——德化瓷烧制技艺研学体验活动闭营仪式实施方案是否紧扣主题、分享研学感悟、展示研学成果等,以上3项每一项得1分,由评委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文稿撰写能力 | 3 | 根据供应商在开展2023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项目——德化瓷烧制技艺研学体验活动过程中代拟领导讲话稿、学生发言稿、媒体通稿及活动总结稿等文稿,提供类似政府活动案例的文稿,由评委对其文稿质量进行评分,所有类型文稿均有提供得3分,缺少1项得2分,缺少2项得1分,未提供或缺项大于2项的不得分。 |
媒体宣传方案 | 3 | 根据供应商在开展2023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项目——德化瓷烧制技艺研学体验活动过程中媒体邀约省级以上媒体的能力及媒体资源整合全面性等方案,邀请5家及以上3分;4家2分;3家1分。未提供宣传方案或邀请不达3家的本项不得分。 |
研学课程质量 | 3 | 项目中开展研学课程的整体质量,课程内容结合德化瓷烧制技艺非遗文化、课程内容设置互动性强、课程内容丰富不拘于单一形式,由评委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研学课程场次 | 3 | 项目中开展研学课程场次6场及以上的得3分;开展研学课程场次5场得2分;开展研学课程场次4场得1分;不达4场的本项不得分。 |
研学物料制作 | 3 | 项目中开展研学活动的各环节所需物料的质量,研学项目中开营仪式、研学课程和闭营仪式等需要的物料制作是否完整、有创新、契合主题,以上3项每一项得1分,由评委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住宿条件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合作主体的活动场所或住宿条件等情况(活动场所,住宿安排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全程住宿酒店服务标准及设施规模等同于四星级酒店;对入住的房间卫生状况差、硬件设施等问题提出调换房间的,供应商应积极协调、处理,必须换房解决;酒店在活动地点附近,交通便捷。以上完全符合的得3分,有一项不符合的得2分;有两项不符合的得1分;未提供或三项以上不符合的不得分。 |
餐饮水平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餐饮水平,由评委进行评分:全体人员全程饮食安排保证干净卫生的八菜两汤,一桌十人,每餐餐标50元及以上完全符合的得3分,有一项不符合的得2分;有两项不符合的得1分;未提供或三项以上不符合的不得分。 |
车辆保障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运行车辆的技术性能、车辆使用年限、车况等进行评分:车辆性能优秀、已使用年限年限短(1-2年)、车况好的得3分;车辆性能良好、已使用年限年限较短(2-5年)、车况较好的得2分;车辆性能一般、已使用年限年限较长(5年以上)、车况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导师团队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研学导师团队成员名单及资质证明,导师团需要有文化和专业背景,导师团详细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提供4名及以上符合要求的导师得3分,提供3名的得2分,提供2名及以下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人员保障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时的人员配备是否合理、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岗位设置情况的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得2分;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安全保障 | 3 | 根据供应商是否安全保障措施,由评委进行评分:安全方案可行、合理、科学的得3分;安全方案部分可行、合理、科学的得2分;安全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的得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后勤措施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勤保障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保障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的得3分,保障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得2分;保障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参营人员构成 | 3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招募对象台籍比例是否达到要求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参加体验营的台籍对象比例达85%的得3分;参加体验营的台籍对象比例达80%的得2分;参加体验营的台籍对象比例达75%的得1分;台籍对象比例未达75%的本项不得分。 |
项目进度安排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进度安排情况(工作进度计划、可操作、主要节点安排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进度安排详实、完整、可操作的得3分,进度安排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得2分;进度安排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2.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21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综合实力 | 2 | 供应商具有研学课程研发能力、拥有专业研学导师队伍的研学机构、旅行社或相关企业得2分。须提供相关研学课程研发案例或研学导师证明得1分,均提供得2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
2 | 供应商提供近3年内来(从2020年6月1日开始计算)有组织过一项非营地类型的40人及以上的研学团组的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本项不得分。 | |
相关经验 | 3 | 供应商提供所完成的青少年非遗研学活动项目的经验情况。有含青少年或非遗研学的均可作为相关经验,供应商须提供承接该相关项目的证明,项目验收合格报告等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每提供1份完整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 |
安全责任事故承诺 | 2 | 供应商承诺近三年内(从2020年6月1日开始计算)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且投保责任险保险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保险额不低于30万元/人的得2分,须提供相应承诺函,否则本项不得分。 |
2 | 供应商承诺有完善的安全应急方案及安全管理制度;近三年内(从2020年6月1日开始计算)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不良记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的得2分,须提供相应承诺函,否则本项不得分。 | |
服务效果响应 | 3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研学服务效果考评情况进行评分。服务内容完整,合理可行的得3分;服务内容部分完整,基本能指导本项目实施的得2分;内容简单,服务部分能指导本项目实施的得1分;服务内容不符合本项目或未提供的本项目的不得分。 |
服务团队质量 | 2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组建的团队情况进行评分。所组建的团队含有2位及以上德化瓷烧制技艺非遗传承人或相关的专家学者(副高级以上)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2分;否则本项不得分。(需要提供授权书) |
2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组建的团队情况,服务团队配比达1:8以上,后勤保障团队配比达1:10以上,且研学团队构成合理,得2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 |
满意度评价情况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研学项目的服务满意度评价情况,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采购人出具的好评意见反馈表或评价表复印件,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3.价格部分满分10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劳动关系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格相关材料。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3年6月9日09:15-09:30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派专人递交至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501)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591-********
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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