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湘0102破1号湖南银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0)湘0102破1号湖南银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湖南银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湖南银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基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经审查于2020年5月26日作出(2020)湘01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周玉兰、翟永红等人对银基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2021年5月7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0102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银基公司重整计划。

2023年5月19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召开了银基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变更方案(草案)》。为顺利推进落实重整计划和重整计划变更方案,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确保重整成功,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公开招募投资人。

一、银基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2002年11月18日,银基置业在湖南省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现为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高雨平。注册资本:800万元。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745******W,注册号:430*****0074129。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603号。经营范围:凭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硅酮胶)、日用百货和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方可经营)。目前登记股东为湖南锐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680万元,占股85%)、李义斌(出资96万元,占股12%)、童珍(出资24万元,占股3%)。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2014年6月19日,由李义斌变更为高雨平。特别说明的是,当前李义斌与湖南锐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股权转让纠纷诉讼,雨花区人民法院重审判令湖南锐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银基置业85%的股权变更到李义斌名下,长沙中院终审予以维持,湖南锐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此申请了再审。

(二)主要资产和续建项目基本情况

经调查,银基公司开发的“金霞商住综合楼新建公寓楼”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20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为“长国用(2003)第******号”,总建筑面积为5866.41㎡,地上8层、地下1层。其中:1-4层为商铺,总面积为2984.56㎡,5-8层为公寓,总面积为1720.88㎡,地下1层,总面积为1075.31㎡。

2014年11月28日,湖南恒创建设有限公司进场开工,2016年10月因资金链断裂,停工烂尾。2021年5月7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银基公司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续建施工单位湖南恒创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进场开工。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成施工工作,处于竣工待验阶段。

(三)项目优势

1.区域优势明显、市场潜力大:“金霞商住综合楼新建公寓楼”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北路捞刀河,周边汇集商贸城、青竹湖高尔夫球场、霞凝新港城、外商投资城、铁路编组北站、周南中学和秀峰公园,是长沙市铁路、水运、公路物流集散中心。

2.配套设施齐全:“金霞商住综合楼新建公寓楼”项目半径一公里范围内聚集了乐尔乐、家易购、岁宝百货等多家购物中心,紧邻长沙南方医院及建行芙星支行、工行天健支行、农行开福支行、农村合作银行华夏路分理处等多家银行。

3.教育资源丰富:“金霞商住综合楼新建公寓楼”项目名校聚集,包括长沙市北雅中学、长郡开福中学金湾小学、清水塘金湾小学等优质中小学。

4.交通便利:“金霞商住综合楼新建公寓楼”项目周边的公交线路有116路、128路、129路、159路、218路、238路、257路、社区巴士9号线等;地铁线路有一号线延长线,就在小区门口。

二、共益债招募金额、用途

本次共益债招募金额为100万元,用于续建工程“金霞商住综合楼新建公寓楼”复工续建及竣工验收,以借款方式进行投资,借款期限不少于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金霞商住综合楼新建公寓楼竣工验收及销售情况确定),银基公司可视情况随时提前还款。共益债借款金额、借款利息,以双方签订的《共益债投资协议》为准,但利息不得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四倍。

三、共益债的还款来源及还款保障

(一)还款来源

1.若重整成功,以银基公司复工完成后的公寓、商业、车位等销售收入优先偿还;

2.若破产清算,以处置银基公司资产的拍卖所得优先偿还。

(二)还款保障

1.共益债优先偿还的法律依据

共益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共益债务优先于其他债权,以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合同保障

管理人与共益债投资人在《银基公司共益债投资协议》中可以约定共益债务归还的保障方式。

3.可售资产价值足以全额偿还共益债

以目前“金霞商住综合楼新建公寓楼”项目所在区位的周边公寓单价计算,“金霞商住综合楼新建公寓楼”项目完成复工续建,公寓资产预售所获资金,足以偿还共益债本息。

四、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不良银行征信记录, 同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组成共益债投资人,但双方需明确各自共益债投资份额,任意一方迟延付款,其他方承担补足责任;

(四)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共益债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送达给管理人,并提供材料的电子版。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保利国际广场B3栋17楼。

联系人:唐律师,联系电话:156*****899;余律师,联系电话:137*****316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提交资料前可与管理人交流)

(1)意向投资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或指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及权限)、联系电话、微信、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信息。

(3)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体资格、股 权结构、经营范围等;若为联合投资的,需说明各主体角色分工、组成及权利义务等)。

(4)股东会、董事会等内部决策机构同意参与银基公司共益债投资人招募的决议原件。

(5)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主要为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等))。

(6)应当对在竞选投资人、或者其他与本次竞选相关的商务活动过程中知晓的涉及债务人方的商业秘密,签署严格保密承诺函;

(7)意向投资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征信违法记录、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债务不能清偿情形的承诺函。

上述材料均应装订成册并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向管理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式两份。

4.报名保证金

共益债投资人应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缴纳报名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保证金支付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账 名:湖南银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

账 号:4312 0388 8013 0004 *****

六、资格审查及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按照公告内容提交完整报名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资金实力、承接能力等资格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该投资人。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资人,可在签署保密协议后对银基公司开展尽职调查。

七、 重要提醒

1.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有关项目情况简介及相关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银基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出不实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据法律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4.银基公司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5.本招募公告由银基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如需了解招募的详细信息请与银基公司或管理人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湖南银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6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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