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5仁望高速白茅段养护工程甲供沥青类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S55仁望高速白茅段养护工程甲供沥青类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55仁望高速白茅段养护工程甲供沥青类材料采购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审批〔2023〕145号批准建设,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3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之四(黔高速总议〔2023〕3号 )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S55仁望高速白茅段养护工程项目甲供沥青类材料采购。

2.2具体情况: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S55仁望高速白茅段养护工程项目:热再生改性沥青AC-20(掺配60%)、 热再生改性沥青AC-20(0.3%IMA3000,厚度)、普通沥青混凝土AC-20、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面层SMA-13(玄武岩)、乳化沥青透层、改性乳化沥青粘层、橡胶沥青防水粘结层(桥梁段)、SBS改性沥青防水粘结层、1.5cm超薄磨耗层采购。

2.3投资规模:本次采购总投资约3500万元(含税13%)。

2.4本项目执行地点:贵州省

2.5拟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BMYHCL-02

2.6计划供货时间:100日历天。计划供货日期2023年7月15日,计划结束供应日期:2023年10月23日,实际供货时间以正式签订合同的要求为准。

注:(1)本次招标统计数量为业主根据工程图纸设计量清单划分的预估数量,业主有权根据需要要求增加或减少供货数量,增减部分单价仍执行投标单价,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招标数量详细构成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2020年度及2021年度流动比率大于1。

3.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领取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9日,每日上午00时00分至23时59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明确所投标段,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第一信封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现场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单位名称已变更的投标人,应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完更名手续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以确保报名单位名称与现名称一致。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8、投诉举报的处理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或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或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或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

行政监督部门: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受理电话:0851-********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养护管理处,电话为:085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三江口开发大道1号

邮编:******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851-********

招标代理: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14楼(咨询事业部)

  邮编:******

  联系人:侯裔、陈磊

  电话:190*****121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话:0851-********、0851-********、0851-********、0851-********

2023年6月2日

附件.docx

1、资格最低要求

2、评标办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工程 材料 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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