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大数据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质量大数据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等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二、项目名称:安徽质量大数据平台建设(一期)

三、采购预算:60万元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1、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是国家质检总局所属技术机构,专业从事质量和标准化领域的研究,内设质量管理分院和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并依此开展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与预警、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分析、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和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研究,构建了国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与预警平台,获得了产品质量可靠性分析和产品质量溯源等关键控制技术,已为政府、行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控制提供了高效的技术支撑。该中心目前独家拥有与安徽省质量大数据平台建设密切相关的多类数据资源,主要包括:国家监督抽查数据、国家风险监测数据、消费者投诉数据、WTO/TBT通报召回数据、舆情监测数据。

2、在质量专业化技术上、数据标准上、数据归集、挖掘、分析以及系统建设上有一定的经验积累和优势。其自主开发的系统始终处于不断扩充完善、深化应用和性能优化的过程中。本项目平台建成后,需要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自主开发的国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与预警平台互联互通,共享数据。

由于以上原因,我院决定选择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安徽质量大数据平台建设(一期)。

六、公示期限: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3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延安路13号,联系电话:****-********),并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

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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