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爱国营大食堂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爱国营大食堂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爱国营大食堂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6-02 11:29
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一爱国营大食堂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哈尔滨道里区丽江路4055号商服;
1.2建设规模:一爱国营大食堂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完成施工;
1.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1.5质量标准:合格;
1.6招标控制价:*******.37元;
1.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开户行或开户行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至少3个月(2023年2月-2023年4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各1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近三年内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信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休息日除外)
3.2、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三楼
3.3、方式:现场获取。
3.4、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一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gztb.zbytb.com/)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省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 系 人:武剑
电 话:158*****44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4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工程 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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