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ZGMPSZ-2015-016
本谈判项目磨坪乡集镇水厂消毒设备采购已由秭归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磨坪乡经济发展办公室。磨坪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委托磨坪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询价,选定合格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以下统称供应商)前来参与洽谈。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磨坪乡集镇水厂消毒设备采购;
2、项目内容: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及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二氧化氯发生器 | HG-100(自动控制性) | 1 | 消毒供水600吨/天 |
2 | 氯酸钠化料器 | 50kg/次 | 1 |
3 | 盐酸储罐 | 1m3PE | 1 | 加厚10% |
4 | 氯酸钠储罐 | 1m3PE | 1 | 加厚10% |
5 | 便携余氯仪 | S-102 | 1 |
6 | 卸酸泵 | FS103 40-32 | 1 |
7 | 管道增压泵 | 4m3/h P=0.3MPa | 1 |
8 | 电动阀门 | DN63 | 1 |
9 | 液位开关 | 0-5米 | 1 |
10 | 阀门自动控制箱 | 300X400X200 | 1 |
11 | 管道阀门 | 系统配套室内管道 | 1 |
12 | 电缆 | 系统配套 | 1 |
13 | 活动板房 | 20m2 | 1 |
包括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详见采购清单)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水处理设备、净水设备、环保设备)、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所投的设备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三、报名方法:
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 请于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磨坪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所一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保证金收据等材料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2、询价文件的递交:递交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下午2时30至3时;递交地点:磨坪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下午3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不予受理。
3、.询价时间及地点: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下午3时;地点:磨坪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注意事项:询价文件(含报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密封递交。递交询价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供询价小组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水处理设备、净水设备、环保设备)、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要求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对于符合谈判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继续参加询价,若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询价要求的,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询价的资格。
四、谈判保证金的缴纳:
4.1谈判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1000元,由磨坪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取,进保证金专用账户。
4.2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谈判申请人须将谈判保证金从投标单位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
开 户 行:秭归县农村商业银行磨坪支行
户 名:秭归县磨坪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
账 号:
****************8
咨询电话:0717—
*******(磨坪财政所)
****-*******(秭农商行磨坪支行)
款项到账后谈判申请人凭银行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秭归县磨坪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一楼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
4.3谈判保证金退回方式:
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退还。
五、成交办法:询价小组在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中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有效最低报价相等,则抽签确定。
本项目采购人设最高限价:¥7388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叁仟捌佰捌拾元整),报价人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六、本次采购公告在秭归县门户网三资交易公告栏上发布。采购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秭归县磨坪乡经济发展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秭归县磨坪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秭归县磨坪乡政府地址:秭归县磨坪乡财政所
联系人:谭永国 联系人:向文
联系电话:
159*****618 联系电话: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