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溪江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潜溪江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新昌县七星街道办事处的新昌县七星街道元岙村潜溪江河道整治工程,已由新昌县七星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昌县七星街道元岙村
2、施工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为长度40米M10浆砌块石护岸,C20砼压顶,河床突岩凿除及外运。
3、预算造价:约19万元(其中包含预留金,含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款项)。
4、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合格标准。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投标方式:采用总造价让利法(让利率范围为8%~12%)。
7、施工日期:30 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交易证”和交易员身份证原件或者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申请不予受理。未办理“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城东客运站西侧)办理,办理“交易证”的相关要求可登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与招标网(www.xcztb.gov.cn)查询下载。
四、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县外企业备案登记表、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项目经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水利水电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浙江省水利厅认定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且已由注册单位聘用、交易员或者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提交以上复印件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交易员或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可在县招标投标中心网站处下载);以上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并签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六、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须购买招标资料文件,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每份2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按照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叁仟元)(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则不须另行缴纳,提供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发票复印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业主将拒收其投标书。除中标候选人外,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退还。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凡符合以上申请条件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5 年 10 月
10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4:30)携带资格预审资料到新昌县七星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八、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9:30时
九、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139*****929 陈先生****-******** 陈先生
招标人:新昌县七星街道办事处
新昌县七星街道元岙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新昌县新建设工程审计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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