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圩村办公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周圩村办公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 | 名 称 | 平湖市独山港镇周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联系地址 | 平湖市独山港镇 | |||||||
联系人 | 赵先生 | 联系电话 | ||||||
招标 代理人 | 名 称 |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平湖分公司) | |||||||
联系人 | 王小姐 | 联系电话 | ||||||
招标项目内容 | 工程名称 | 独山港镇周圩村办公室改造工程 | ||||||
工程地点 | 平湖市独山港镇周圩村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项目招标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企业资质要求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 | 建筑工程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建造师(含临时)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60日历天 | |||||
投标资料要求 | 开标时须提供: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5、企业“三类人员”(A、B、C)安全证书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7、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权委托人员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员同时须提交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本人由投标单位交纳的半年以上养老保险凭证)。 (以上资料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壹千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村合作银行全塘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名: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300元/份(售后不退) | |||||||
发布日期 | 2015年9月30 日 | 投标时间 | 2015年10月19日14:00 |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平湖市独山港区社会发展局(独山港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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