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集团及子公司办公楼厨房设施用电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城投集团及子公司办公楼厨房设施用电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投集团及子公司办公楼厨房设施用电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投集团及子公司办公楼厨房设施用电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设计、施工和材料的采购,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消除使用燃气罐的安全隐患,按照集团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涉及集团及南四环办公楼、运营公司、供热公司使用燃气罐的食堂要求全部完成电缆改造。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
2.5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中标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2)施工计划工期: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25日。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已完成的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机电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1)设计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设计人员2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工程部分负责人:工程负责人1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5)其他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员证。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中标人应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转材料及其它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线上获取;
4.3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邮件须以“XX公司XX项目-报名材料”为主题,邮件由代理机构收取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的发件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须备注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出,须备注XX公司XX项目招标文件费);
收款账号:
开户名称: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央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0804 2202 0900 1149 222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6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融合中心三楼30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赵佳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融合中心三楼
联系人:曹舒萍
电话:132*****308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电话:0431-********
邮编:******
招标
|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