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陕07破1号洋县玉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陕07破1号洋县玉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洋县玉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次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2022年12月26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陕07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洋县玉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玉虎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同日作出《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玉虎公司资产的运营价值、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及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早日实现玉虎公司重整成功的目标,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平、公开的招募方式引进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玉虎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概况

玉虎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8日,法定代表人赵玉铭(已故),注册资本4268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623*******,住所地陕西省汉中市洋县谢村工业园区(原十里垣),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玉虎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磷肥、复合肥、碳酸氢铵、液氨、有机肥、生物肥料、无机有机肥料、复合微生物肥料、甲醇及甲醇衍生物制造销售;化肥、农药、农膜销售。

(二)玉虎公司主要资产概况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委托陕西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玉虎公司财务账册进行审计。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审计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根据审计初稿显示玉虎公司资产审计初步清查值约为8387万元(该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最终数据以审计、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报告为准。玉虎公司主要资产如下:

1.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

玉虎公司名下有两宗位于洋县谢村镇十里垣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载土地面积分别为*****.9㎡、*****.13㎡),一宗位于戚氏镇溢水桥头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载土地面积*****.62㎡)。三宗土地上均有建有房屋建筑物、附着物。其中建筑物包含房屋主体、室内固定装修,建筑物所配套的给水、排水、供电、通讯、厂区道路、管线等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

2.机器设备

玉虎公司机器设备主要包括造气车间、碳化车间、合成车间、电仪车间的生产设备,如脱硫塔、压缩机、反应罐、真空泵、高压管线等。

3.资质证书及行政许可

(1)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氨6万吨/年,有效期为2021年12月29日至2024年9月26日,发证机关为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为氮肥制造,有效期自2020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发证机关为汉中市生态管理局;

(3)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为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液体无水氨,发证机关为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为磷肥,发证机关为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取水许可证,取水量为117万立方米/年,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水源类型为地下水,洋县水利局;

(6)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许可事项为从事液氨洗车罐车充装,充装介质类别为低压液化气体,许可单位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玉虎公司初步负债情况

截至玉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3年4月11日),已确认的债权总额约为1.9亿元,目前因证据不足或需专项审计暂缓认定的债权金额约5200万元,具体债权金额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为准。

(四)项目优势

玉虎公司是陕南唯一一家碳转化农资化工企业,承担着洋县、汉中市及周边毗邻地区工农业生产提供氨水、碳酸氢铵化肥等重要生产资料的重任,年产合成氨6万吨,碳酸氢铵18万吨,年产值1.5亿元。

根据市场信息研究网发布的《2022-2026年氮肥市场调查研究报告》显示2022年1-10月累计,全国合成氨产量4897.2万吨,同比增长0.3%;氮肥产量3491万吨,同比增3%;尿素产量4661.9万吨(实物量),同比下降1.6%。市场价格:尿素累计出厂价2275元/吨,同比上涨634元/吨,涨幅38.6%;商品液氨平均出厂价3588元/吨,同比增长40.6%;氯化铵平均出厂价758元/吨,同比增长52.8%;硝酸铵平均出厂价2144元/吨,同比增长20.5%;氮肥企业生产的精甲醇平均出厂价2438元/吨,同比增长42.7%。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玉虎公司的重整工作,全面优化玉虎公司的资产、债务和股本结构,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整体化解债务,有效整合产业资源。最终将玉虎公司打造成为股权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的现代化企业。

三、招募须知和招募条件

(一)招募须知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顺利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以公开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重整投资人更好更快地了解玉虎公司实际情况,明确本次招募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特制定本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2.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于玉虎公司管理人。

3.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只作各意向投资人投资参考使用。

4.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交纳投资保证金并提交书面《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以玉虎公司资产负债现状进行投资,并承担相应投资风险。

(二)招募条件

1.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应具备与玉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拥有玉虎公司所属化工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及并购整合经验者优先考虑;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应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资格条件;

5.意向投资人承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的要求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成为重整投资人,并按本招募公告与其他重整投资文件对各自权利义务的安排,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提交重整投资承诺;

6.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参与意向投资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17时前,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资料纸质版通过邮寄或者现场交付的方式交给管理人,并将报名资料的电子版(纸质报名资料扫描的PDF版本)发送到管理人电子邮箱。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4号楼3层或陕西省汉中市洋县洋县玉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一楼办公室

联系人(收件人):曹律师,电话:189*****990;白律师,电话:135*****655

电子邮箱:dehengpcglr@163.com

3.提交报名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登记表(附件一);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

(3)主体证明及联系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提交与原件核对一致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如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交律所函及律师证复印件各一份;

(4)意向投资人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5)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同意投资的决议原件;

(6)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原件,并分别同时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明确各自职责分工、权利义务。

(二)缴纳报名保证金

报名期限届满前(2023年6月20日17时前),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本次招募需要缴纳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00元),意向投资人应向以下银行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并将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提交管理人处:

户名:洋县玉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账号:102*****778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汉中西环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4*****0147

意向投资人未在报名期限届满前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未完成报名。

(三)意向投资人资格初步审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资料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后,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以及是否符合招募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意向投资人,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电话、邮件。意向投资人通过初步审查后,可以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有权在初步审查过程中要求意向投资人就其资格条件提供补充证明资料。

(四)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如需对重整企业尽职调查,在提交本公告报名所需材料后(或同时),提出书面尽职调查申请及尽调清单。在意向投资人尽调保证金交纳后7日内管理人通知意向投资人开始尽调,意向投资人应在接到管理人通知后7日内开展尽调工作,尽调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不限于自行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食宿、差旅、文件复印等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调完成后7日内,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出具是否决定投资的书面文件。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天。

意向投资人尽调完成后决定不投资的,自收到意向投资人放弃报名的书面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已交纳的报名保证金(转账手续费由意向投资人支付)。

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书》约定内容,管理人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的百分之五十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拟定参与重整的相关手续

1.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调后决定投资的,应于完成尽调后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意投资本项目的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从业经历、成功案例、资金实力等,本意向书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与管理人签订《参与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书》并缴纳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小写:5,0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

3.意向投资人签订《参与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书》后15日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六)报名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处理

1.对于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于审查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报名保证金(转账手续费由意向投资人承担);

2.对于通过初步审查,但经过遴选程序未成为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于遴选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报名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重整招募程序的,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3.经过遴选程序,成为中选意向投资人,其已经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款(不计利息)。如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被确定为玉虎公司的投资人,则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意向投资人;

4.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或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履行相关义务的,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报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均不接受保函或现金。

五、其他说明

(一)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次招募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招募期限。

(二)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同时管理人有权决定中止、继续或终止本次招募相关事项,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三)意向投资人在本次招募过程中向管理人提交的文件均应当以中文书写。

特此公告

洋县玉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洋县玉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与意向投资人意向登记表

报名者名称

通讯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送达地址:

投资意向

本人/本公司同意并自愿参与洋县玉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接受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履行公告规定的义务。管理人就我/我司是否符合参选条件的审查结果,完全接受、不提出任何异议。在了解玉虎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相关情况后,如决定继续参与投资人的送选,将根据贵方的要求,按期向贵方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我/我司放弃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我/我司同意,若未中选,保证金无息退还原支付账户(转账手续费由我/我司承担)。

报名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标签: 投资人 重整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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