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屏显示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大屏显示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恩施市公安局大屏显示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ESCG(Z)-【2015】H28号
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恩施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大屏显示系统实施政府采购,按照恩市财采计【2015】03982号计划审批表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于2015年9月18日上午9:30时在恩施市民之家四楼409室进行公开招标,由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现发布二次公告,邀请合格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DID大屏显示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二、计划资金:45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合格有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诚信度;
4、在技术人员、组织能力和售后服务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恩施州外的投标申请人须在恩施州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履行售后服务;
6、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五、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时间内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仟圆整(¥9000.00元)
2、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15年9月25日17时00分前到账并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凭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回单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恩施市民之家421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视为无效。
收款单位: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恩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2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可于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持加盖了投标申请人鲜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复印件、在工商部门的企业信息系统网站打印的企业年报证明或由工商部门开具的企业年报证明复印件、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审验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2014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发票复印件、2015年1月-6月投标申请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发票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到恩施市民之家四楼419室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恩施州外的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须提供在恩施州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复印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传真):****-*******
采购人:恩施市公安局
联系人:余浩 联系电话:186*****192

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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