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冀0391破1号秦皇岛洪川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冀0391破1号秦皇岛洪川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秦皇岛洪川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为秦皇岛洪川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洪川公司”)案件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洪川公司可供执行的资产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2022年06月29日,洪川公司以已经具备《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严重资不抵债情形为由向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08月17日作出(2022)冀0391执恢152号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决定将被执行人为洪川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2022年08月19日,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冀03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洪川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01月17日作出(2022)冀03破申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由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04月07日作出(2023)冀0391破1号决定书,指定河北衡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北权智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

为高效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对洪川公司进行财务资产评估。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洪川公司成立于2003年07月28日;法定代表人杨玉伏(已故);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210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752******U;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项目中属于禁止经营和许可经营的除外):冶金设备、轧钢设备、阀门、机械加工制造;环保设备、海水淡化设备、固体废物处理设备、干熄焦设备、脱硫设备、水处理设备、除尘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及销售;建材、钢材、木材、铁矿粉、煤炭、阀门、起重机械、架桥机、提梁机的销售;矿山机械制造;机电自动化设备制造、安装;阀门修理、成套机电设备的制造、安装及销售;机电设备维修、冶金高炉设备安装;冶金运输设备的制造;冶金设备工程安装;钢结构制造、安装及销售;农业机械设备配件的加工、安装及销售;防腐材料、防水材料、防滑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许可经营项目:B2级闸阀、蝶阀的制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4月16日);B级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的制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5月19日)**

二、工作要求

1、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洪川公司各类资产的评估工作,明确其资产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2、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要求,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出具补充报告;

4、根据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5、管理人履行职务过程中与评估相关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资格

1、在秦皇岛注册成立的具有法定资质并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备案名单中的机构;

2、与该企业及人员不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公开评估的利害关系。

3、拟派项目资产评估师不少于5人,并无不良记录;

4、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5、曾有过破产案件评估相关业绩;

6、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时间和质量的要求。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09日9时。

(三)报名方式

有意向竞选的评估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提交或邮寄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请载明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并提交报名资格证明文件及委派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内。

申报材料应包含:

1、报名机构同意参与选聘的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名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报名机构的工作业绩(重点是为破产清算企业提供服务的内容);

4、报名机构的工作方案;

5、项目报价方案;

6、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字,签名时须提供原件审核)。

7、承诺书:至少应包括(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2)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3)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评估工作;(4)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评估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

8、提供申报材料壹式伍份。

四、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路16-4号河北权智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及电话:陈律师 150*****533

管理人邮箱:150*****533@163.com

五、遴选及通知

1、管理人将组成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从业经历、报价金额及工作周期等事项进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定评估机构一家。

2、若申报机构只有一家,则该机构为本案的评估机构。

3、参选单位在2023年06月14日之前未收到管理人的书面通知,即表示参选单位的报价未被接受。参选单位的报价函即材料均不退还。

4、管理人将选定情况汇报给人民法院后,由管理人与入选机构签订专项评估服务合同。

六、特别说明

1、凡提交材料的参选单位即视为对本次选聘的所有事项表示认可,获选机构应当在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专项评估服务合同并按期开展评估工作。

2、因参加本次投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

3、本项项目评估费支付时间: 债务人财产变现后,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时一次性支付。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秦皇岛洪川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特此公告。

秦皇岛洪川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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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破产清算 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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