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河东小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廉租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河东小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YFJS-015-03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廉租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河东小区)已由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山发改审批字[2012]7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投、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新建道路长度908.41米,敷设给水管线416米、雨水管线824米、污水管线727米;共划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工程施工,第二标段施工监理。
2.2 工程地点:临江市兴隆街道。
2.3 计划工期:2015年10月30日开工,2016年6月20日竣工,共234天;
2.4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投、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应符合吉建招【2015】4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第二标段施工监理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近三年(2012、2013、2014年)完成过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合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投标单位应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吉备案。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4.1.4近三年(2012、2013、2014年)完成过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合格工程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4.1.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2、2013、2014年);
4.1.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1.7检察院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8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1.9第一标段工程施工还需提供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10第二标段施工监理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资料加盖专用章,原件与复印件需一致)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6 :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图纸押金500元;第二标段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14时整,地点为临江市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5.2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6日14时整,地点为临江市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临江市临江大街278号
联系人:田年辉
电 话:137*****7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银丰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
联系人:孙健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 期:2015年9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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