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安服务部11人
1、责任范围
学校校园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周边围栏、地下停车场、运动场、各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行政楼、看台等的治安、保卫、防火、防盗、防诈骗、防破坏、防伤害。车辆进出、停放门前管理等方面的公共安全保障,同时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协助学校完成一些突发性、临时性安保服务,如迎检、考试接待会议、比赛、大型集体活动等。
2、服务质量标准
⑴依据行业规范标准,并结合学校管理具体实际,制定具体的安保服务管理制度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要标准明确,组织严密,反应迅速,方法得力,处置得当。
⑵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严格管理,保证学校师生及员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⑶学校要对保安进行工作成绩测评,师生满意率要达到90%以上,杜绝任何安全事故和责任事件发生,让学校师生有安全感,努力做到让领导放心,师生满意。
3、保安岗位人员资格条件
⑴保安从业人员为男性,年龄18周岁至58周岁之间,身高1.65米以上。
⑵保安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在公安部门无违法违纪前科记录。
⑶保安从业人员要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持健康证明上岗,退役军人优先。
⑷保安从业人员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掌握一定法律知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各种应急予案处理方法,处理问题迅速、果断,具有正能量。
⑸保安从业人员要着制式保安服装,春夏冬季服装齐备,保安室要按公安部门要求配齐,配足,保安所需各种装备,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物业公司要定期组织(每学期至少一次)保安人员进行专业能力培训,不断提高保安人员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
4、保安人员岗位配置及工作安排
⑴校正大门口5人:1人夜班,每天上班, 工作时间晚6:00--早6:00;校正大门口白班4人,2人一组上一天休一天,作息时间早6:00--晚6:00。
⑵地下车库及体育馆、实验楼3人
夜班1人,晚6:00-早6:00,每天上班。
白班2人,早6:00-晚6:00,每天上班。
⑶食堂保安人员1人,每天晚间值班,晚6:00-早6:00。
⑷图书馆楼,3栋教学楼,行政楼保安2人,上一天一宿,休一天一宿,二人倒班。
二、保洁部共计17人(含2名收发员)
1、责任范围
校园内的三栋教学楼、一栋实验楼、一栋体育馆、一栋图书馆楼、一栋行政楼、一个地下室停车场等各楼的走廊、卫生间、水房大厅等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及校园内室外运动场、道路、广场等室外分担区。
2、服务质量标准。
⑴责任区内的卫生清扫标准要达到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杂物、卫生间无异味、天棚无灰网、无大白爆皮(体育馆楼还要清扫运动场和淋浴间卫生),每天至少清扫三次,中间巡视三次,发现垃圾及时清扫,重大活动要组织全校室内外大清扫,疫情期间还要负责清毒通风,各楼垃圾及时清倒,每天至少倒2次。
⑵学校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测评,满意率要达90%以上,杜绝为不认真清扫行为,发现不认真负责卫生标准达不到学校要求警告一次,第二次清退。
3、保洁岗位人员资格条件。
⑴保洁人员要求为女性(个别也可用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58周岁之间。
⑵保洁人员要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
⑶保洁人员遵纪守法,在公安机关无犯罪前科记录。
⑷保洁人员要体貌端正、形象美好、文明礼貌、举止得体。
⑸保洁人员要思想进步,热爱学生,且有正能量。
4、保洁人员岗位配置及工作安排。
⑴教学楼每栋2人,工作时间:早7:30——中午11:30,下午1:30——5:30,共计6人。
⑵实验楼1人,工作时间:早7:30——中午11:30,下午1:30——5:30。
⑶行政楼2人,工作时间:早7:30——中午11:30,下午1:30——5:30。
⑷图书馆楼1人,工作时间:早7:30——中午11:30,下午1:30——5:30。
⑸体育馆楼2人,工作时间:早7:30——中午11:30,下午1:30——5:30。
⑹地下车库1人,工作时间:早7:30——中午11:30,下午1:30——5:30。
⑺校园内室外卫生和宿舍公共区域保洁2人,工作时间:早7:30——中午11:30,下午1:30——5:30。
⑻收发员:2人,工作时间早6:00——晚6:00,上一天休一天,二人倒班,无节假日。
三、维保部10人
1、责任范围:
负责全校供电安全检查维护、全校供水管网检查维修养护、全校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全校门窗等公用设施日常检修维保、全校绿化区树木花草的日常养护、全校试卷印刷、网络多媒体日常检修维保服务、全校办公用品等国有资产保管、验收、发放以及学校其他公共设施的维保服务工作。
2、服务质量标准。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设施设备使用维护规范要求进行日常检修维保工作,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所要求的各种服务标准。
3、维保岗位人员资格条件:
⑴维保人员要身体健康,具有各种专业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并持有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⑵维保人员要持有健康检查合格证方可上岗。
⑶维保人员要遵规守法,思想进步,作风优良,在公安机关无违法违纪前科记录。
⑷维保人员年龄为18周岁至58周岁之间。
4、维保岗位人员配置及工作安排。
⑴电工2人(具有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负责学校一个高压配电室、两个低压配电室的运维及全校用电安全和电气维修工作。工作时间:白班早7:30——中午11:30,下午1:30——5:30;夜班晚5:30——早7:30。
⑵水暖消防工1人,负责全校二次加压泵房、消防泵房及全校上下水设施日常检修维保工作。工作时间:早7:30——中午11:30,下午1:30——5:30。
⑶多媒体网络维保工1人,负责全校网络、多媒体、计算机等信息技术教学设备日常检修维护及各种会议、大型活动多媒体设备使用服务工作。工作时间:早7:30——中午11:30,下午1:30——5:30。
⑷资产管理及库房保管员1人,负责全校资产日常管理、办公用品验收、入库、保管及发放工作。工作时间:早7:30——中午11:30,下午1:30——5:30。
⑸印刷工2人,负责全校试卷印刷工作。工作时间:早7:30——中午11:30,下午1:30——5:30。
⑹绿化工1人,负责全校绿化和树木养护工作。工作时间:早7:30——中午11:30,下午1:30——5:30。
⑺维修人员2名,精通机械维修、水资源等管理,门窗维修、木工制作以及水电焊等技术工作,熟悉校园给排水管道的走向、线路及负荷情况,负责校园区域内有关设施养护和维修。做好各项记录并汇总上报领导。保证校园设施的有序使用。工作时间:早7:30——中午11:30,下午1:30——5:30。
(四)舍管10人
1、人员配置:6号男宿舍、7号女宿舍各配备4名舍务管理员,每天两名人员24小时在岗,教工宿舍配2名,每天保证1人在岗。主要负责师生住宿管理和宿舍安保及卫生保洁工作。
宿舍管理员要求:
第一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每天16:30交接班。
第二条:严格执行打卡(指纹)制度,按时到岗交接班程序。
第三条:宿管老师无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
第四条:每天按规定完成巡视检查,填写各记录单并及时上报。
第五条:巡视检查时间:(晚自习下课前22:00要求各楼走廊灯全部打开)
早上巡查:5:30—6:30
中午巡查: 12:00—13:30
晚上巡查:22:20—23:30;凌晨1:00—3:00(时间不固定);凌晨4:00—5:30(时间不固定)
注:宿管老师责任分工制,抓阄分工。每月轮换一次。
所有的检查时间分工不分家,检查的老师需要2-6楼全部检查到位。
内务检查:早学生离寝后,午学生离寝后。
安全检查:每天接班后17点—18点上楼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第六条:禁止在岗喝酒、吸烟、滥用违章电器等;及不准擅自拔掉监控插头。
第七条:工作中发现灯坏、门坏、上下水损坏等影响学生生活的现象,应及时上报,如问题严重直接联系总务处报修。
第八条:工作中消极怠工或与同事闹不团结,不服从领导者给予开除。
第九条:工作中与学生发生争执,动手打人者给予开除。
第十条:对寝室出现的突发事件(如学生生病、打架、逃寝、物品损坏、火险隐患等)应及时发现、处理并上报。
㈤岗位人数及费用
1、招标人数:共计用工49人,其中物业经理1人、保安11人、保洁17人、维保10人、舍管10人,发票税金和员工意外伤害保险费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绿化养护及花木租摆等*****元
⑴打药费用:3000元。
⑵施肥费用:7000元。
⑶花木养护及花木租摆等:*****元。
3、突发应急情况加班,经双方共同协调确认,可按当地加班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年加班总费不超过2万元(加班补助不含在本项目预算中,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其他要求:
1、拟聘用员工在入职前必须查询《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
2、物业派遣人员在丹东一中上班时的所有安全问题由物业公司负责。
3、一年服务期满,在工资变动幅度不大、服务人员、质量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延续服务期限,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工资标准随着国家工资政策变化做相应的调整,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基数等。
4、物业公司必须按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员工每月基本工资。
5、所有员工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作息时间与教师上班、学生上学时间和作息时间同步,寒暑假按法定工作时间上班。保安部按工作时间排班,无节假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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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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