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能仁乡污水处理工程EPCO总承包二次
定远县能仁乡污水处理工程EPCO总承包二次
定远县能仁乡污水处理工程EPCO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本项目于2023年5月25日完成开评标工作,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经评标委员会复评,确认安徽香柏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柘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1)与北山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资信标评审有误,予以修正。现发布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定远县能仁乡污水处理工程EPCO总承包(二次) | ||
项目编号 | czgc******-008 | ||
招标人 | 名称 | 定远县能仁乡人民政府 | |
地址 | 滁州市定远县068县道西50米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元春、136*****39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杜超、153*****978 杨文杰、130*****03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25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世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安徽烨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2: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联合体成员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投标价 | 勘察设计费用:******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14.71%;设备材料购置安装费:*******元;运营服务单价:******元/年。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贾俊 |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范通达 | |
证书名称 | 市政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
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贾俊 |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
工期(日历天) | 计划工期:75日历天。 运营期:36个月。 |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人业绩 | 盐城市大丰区城北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记取 | ||
招标代理费 | *****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01/******001003/********/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01/******001003/********/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地址: 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 联系人: 监督股 ,联系电话:05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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