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昆 明 国 际 航 空 枢 纽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保 险 经 纪 采 购 项 目 招 标 公 告(招 标 编 号 : KMHKSN-2023013)项 目 所 在 地 区 : 云 南 省本 昆 明 国 际 航 空 枢 纽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保 险 经 纪 采 购 项 目 已 由 项 目 审 批 /核 准 /备 案 机 关批 准 ,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为 其 他 资 金 /, 招 标 人 为 云 南 机 场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本 项 目 已 具 备 招标 条 件 , 现 招 标 方 式 为 公 开 招 标 。
规 模 : /范 围 : 本 招 标 项 目 划 分 为 1 个 标 段 , 本 次 招 标 为 其 中 的 :(001)昆 明 国 际 航 空 枢 纽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保 险 经 纪 采 购 项 目 (001 昆 明 国 际 航 空 枢 纽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保 险 经 纪 采 购 项 目 )的 投 标 人 资 格 能 力 要 求 : 3.1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依 法 注 册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保 险 经 纪 公 司 或 取 得 法 人 授 权 书 的 保险 经 纪 公 司 分 支 机 构 。3.2 资 质 要 求 : 投 标 人 须 为 经 中 国 银 行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成 立 的 保 险 经 纪 公 司 , 具 备中 国 银 行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核 发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保 险 中 介 许 可 证 。
3.3 投 标 人 须 按 照 中 国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有 关 规 定 缴 存 保 证 金 或 者 投 保 职 业 责 任 保 险 (须提 供 保 证 金 存 款 协 议 复 印 件 或 职 业 责 任 保 险 单 复 印 件 等 证 明 材 料 )。3.4 授 权 要 求 : 若 投 标 人 为 分 支 机 构 参 与 投 标 的 , 须 为 总 公 司 针 对 本 项 目 的 唯 一 授 权 的 省 级分 公 司 (保 险 经 纪 公 司 二 级 机 构 ), 提 供 相 关 授 权 证 明 文 件 。3.5 业 绩 要 求 : 投 标 人 近 5 年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以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为 准 )具 有 至 少 1 个 工程 投 资 金 额 不 低 于 5 亿 元 的 工 程 保 险 经 纪 服 务 业 绩 。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为 合 同 复 印 件 。 提 供 的合 同 证 明 材 料 中 能 体 现 机 构 名 称 工 程 投 资 服 务 内 容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项 目 负 责 人 等 的 关键 信 息 , 如 合 同 证 明 材 料 无 法 体 现 业 绩 特 征 指 标 的 , 可 补 充 提 供 业 主 证 明 或 相 关 工 程 批 复 文件 等 予 以 证 明 )
3.6 信 誉 要 求 : 投 标 截 止 日 前 投 标 人 未 被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网 站 (http://zxgk.court.gov.cn)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由
招 标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查 询 , 评 审 时 递 交 评 标 委 员 会 审 查 。3.7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3.8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本 项 目 不 允 许 联 合 体 投 标 。获 取 时 间 : 从 2023 年 06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到 2023 年 06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获 取 方 式 : 详 见 公 告 内 容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023 年 06 月 25 日 13 时 00 分递 交 方 式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官 渡 区 东 一 路 昆 明 国 际 航 空 枢 纽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会 议 室 纸 质 文件 递 交开 标 时 间 : 2023 年 06 月 25 日 13 时 00 分开 标 地 点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官 渡 区 东 一 路 昆 明 国 际 航 空 枢 纽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会 议 室昆 明 国 际 航 空 枢 纽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保 险 经 纪 采 购 项 目招 标 公 告1.招 标 条 件
本 招 标 项 目 昆 明 国 际 航 空 枢 纽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保 险 经 纪 采 购 项 目 已 获 批 准 实 施 , 建 设 资 金 已落 实 , 招 标 人 为 云 南 机 场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标 。2.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2.1 项 目 概 况 :昆 明 长 水 国 际 机 场 改 扩 建 工 程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在 现 有 东 一 跑 道 东 侧 380 米 处 新 建 1 条 长4000 米 宽 45 米 的 东 二 道 及 相 应 的 滑 行 道 系 统 在 现 有 西 一 跑 道 西 侧 1730 米 处 新 建 1 条长 4000 米 宽 45 米 的 西 三 跑 道 及 相 应 的 滑 行 道 系 统 新 建 73 万 平 方 米 的 T2 站 楼 及 164 个机 位 的 站 坪 8 万 方 米 的 综 合 交 通 中 心 30.9 万 平 方 米 的 停 车 楼 9.93 万 平 方 米 的 货 运 设
施 及 生 产 生 活 辅 助 用 房 和 公 用 配 套 设 施 等 , 机 场 工 程 总 投 资 约 640.7 亿 元 , 工 程 直 接 费 约461.9 亿 元 。
飞 机 维 修 基 地 一 期 工 程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在 机 场 西 一 跑 道 北 端 北 进 场 路 西 侧 用 地 的 机 务维 修 区 东 南 角 新 建 飞 机 维 修 基 地 。 其 中 , 新 建 43341 平 方 米 的 窄 体 I 类 维 修 机 库 4804 平方 米 的 窄 体 类 喷 漆 机 库 8004 平 方 米 的 航 材 库 9552 平 方 米 的 综 合 维 修 车 间 2 座 550平 方 米 的 化 工 品 库 (面 积 合 计 1100 平 方 米 ) 2400 平 方 米 的 空 侧 特 种 车 库 1100 平 方 米 的陆 侧 特 种 车 库 1100 平 方 米 的 航 材 暂 存 库 (与 空 侧 特 种 车 库 陆 侧 特 种 车 库 合 建 ) 16668平 方 米 的 综 合 业 务 楼 2579 平 方 米 的 动 力 站 400 平 方 米 的 安 检 门 房 和 157 平 方 米 的 门 房 ,一 期 工 程 总 建 筑 面 积 91205 平 方 米 , 配 套 建 设 给 排 水 消 防 暖 通 电 气 弱 电 安 防 工 艺设 备 市 政 工 程 等 。 工 程 总 投 资 约 15.62 亿 元 , 工 程 直 接 费 约 13.19 亿 元 。为 降 低 昆 明 国 际 航 空 枢 纽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所 负 责 实 施 的 工 程 在 整 个 施 工 期 间 因 自 然 灾 害 和
意 外 事 故 造 成 损 失 的 风 险 , 以 及 招 标 人 依 法 应 承 担 的 第 三 者 人 身 伤 亡 或 财 产 损 失 的 民 事 损 害赔 偿 责 任 得 以 有 效 的 保 险 保 障 ,需 采 购 保 险 经 纪 公 司 。 保 险 经 纪 公 司 针 对 众 多 保 险 公 司 的 不同 产 品 进 行 分 析 比 较 , 为 招 标 人 制 定 最 合 适 的 保 险 方 案 , 协 助 招 标 人 采 购 昆 明 长 水 国 际 机场 改 扩 建 工 程 飞 机 维 修 基 地 一 期 工 程 等 项 目 的 工 程 保 险 。 并 在 招 标 人 确 认 保 险 公 司 后 , 负责 后 续 保 险 事 宜 。2.2 招 标 范 围 : 昆 明 国 际 航 空 枢 纽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所 负 责 实 施 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 包 括 但 不 限于 昆 明 长 水 国 际 机 场 改 扩 建 工 程 飞 机 维 修 基 地 一 期 工 程 的 工 程 保 险 保 险 经 纪 服 务 。 服 务 内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风 险 管 理 风 险 评 估 保 险 险 种 及 保 险 方 案 设 计 协 助 组 织 保 险 谈 判 和 招标 投 保 安 排 保 险 工 作 跟 踪 协 助 索 赔 日 常 咨 询 及 培 训 等 工 作 。
2.3 服 务 期 限 : 自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至 昆 明 国 际 航 空 枢 纽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所 负 责 实 施 的 工 程 建 设项 目 保 险 保 单 投 保 期 限 结 束 日 止 。2.4 服 务 地 点 : 昆 明 长 水 国 际 机 场 。2.5 服 务 质 量 要 求 : 按 照 国 家 保 险 行 业 协 会 相 关 服 务 规 范 执 行 , 满 足 招 标 人 要 求 。2.6 标 段 划 分 : 本 项 目 不 划 分 标 段 。2.7 本 次 招 标 共 选 取 评 标 委 员 会 推 荐 的 前 三 名 中 标 候 选 人 作 为 枢 纽 指 挥 部 保 险 经 纪 库 成 员单 位 排 名 第 一 的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作 为 昆 明 国 际 航 空 枢 纽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牵 头 保 险 经 纪 公司 。昆 明 长 水 国 际 机 场 改 扩 建 工 程 飞 机 维 修 基 地 一 期 工 程 保 险 经 纪 分 配 约 定 如 下 : 由 牵 头 保 险
经 纪 公 司 编 制 工 程 保 险 标 段 划 分 及 保 险 经 纪 分 配 方 案 , 保 险 经 纪 分 配 方 案 应 相 对 均 衡 , 经 发包 人 审 核 同 意 后 实 施 。除 昆 明 长 水 国 际 机 场 改 扩 建 工 程 飞 机 维 修 基 地 一 期 工 程 外 的 其 他 项 目 工 程 保 险 经 纪 分 配 约
定 为 : 发 包 人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采 用 保 险 经 纪 库 内 方 案 比 选 方 式 确 定 。3.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3.1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依 法 注 册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保 险 经 纪 公 司 或 取 得 法 人 授 权 书的 保 险 经 纪 公 司 分 支 机 构 。3.2 资 质 要 求 : 投 标 人 须 为 经 中 国 银 行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成 立 的 保 险 经 纪 公 司 , 具 备中 国 银 行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核 发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保 险 中 介 许 可 证 。3.3 投 标 人 须 按 照 中 国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有 关 规 定 缴 存 保 证 金 或 者 投 保 职 业 责 任 保 险 (须提 供 保 证 金 存 款 协 议 复 印 件 或 职 业 责 任 保 险 单 复 印 件 等 证 明 材 料 )。3.4 授 权 要 求 : 若 投 标 人 为 分 支 机 构 参 与 投 标 的 , 须 为 总 公 司 针 对 本 项 目 的 唯 一 授 权 的 省 级
分 公 司 (保 险 经 纪 公 司 二 级 机 构 ), 提 供 相 关 授 权 证 明 文 件 。3.5 业 绩 要 求 : 投 标 人 近 5 年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以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为 准 )具 有 至 少 1 个 工程 投 资 金 额 不 低 于 5 亿 元 的 工 程 保 险 经 纪 服 务 业 绩 。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为 合 同 复 印 件 。 提 供 的合 同 证 明 材 料 中 能 体 现 机 构 名 称 工 程 投 资 服 务 内 容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项 目 负 责 人 等 的 关键 信 息 , 如 合 同 证 明 材 料 无 法 体 现 业 绩 特 征 指 标 的 , 可 补 充 提 供 业 主 证 明 或 相 关 工 程 批 复 文件 等 予 以 证 明 )3.6 信 誉 要 求 : 投 标 截 止 日 前 投 标 人 未 被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网 站 (http://zxgk.court.gov.cn)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由招 标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查 询 , 评 审 时 递 交 评 标 委 员 会 审 查 。
3.7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3.8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4.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4.1 现 场 获 取 文 件 方 式 : 凡 有 意 参 加 本 项 目 投 标 的 投 标 人 , 请 于 2023 年 6 月 5 日 至 2023 年 6月 9 日 (法 定 公 休 日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 每 日 上 午 9:00 时 至 11:30 时 , 下 午 13:30 时 至17:00 时 , 在 云 南 国 内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市 西 山 区 丹 霞 路 集 成 大 厦 15 楼 )持 营 业 执 照(扫 描 件 或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 (扫 描 件 或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扫 描 件 或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经 办 人 二 代 身 份 证 正 反 面 (扫 描 件 或 复 印 件加 盖 公 章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4.2 网 上 获 取 文 件 方 式 : 凡 有 意 参 加 本 项 目 投 标 的 投 标 人 , 请 于 2023 年 6 月 5 日 至 2023 年 6
月 9 日 (法 定 公 休 日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 每 日 上 午 9:00 时 至 11:30 时 , 下 午 下 午 13:30 时至 17:00 时 , 将 持 营 业 执 照 (扫 描 件 或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 (扫 描 件或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扫 描 件 或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经 办 人 二 代 身 份证 正 反 面 (扫 描 件 或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发 至 邮 箱 : w5325308163.com, 经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审 核确 认 后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将 向 投 标 人 发 送 招 标 文 件 。4.3 招 标 文 件 每 份 1000 元 , 售 后 不 退 。5.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5.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2023 年 6 月 25 日 13 时 00 分 (北 京 时 间 )。5.2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官 渡 区 东 一 路 昆 明 国 际 航 空 枢 纽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会 议
室 。5.3 逾 期 送 达 的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6.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 //www.cebpubservice.com/) 上 发 布(注 : 招 标 人 及 招 标 代 理 人 对 其 他 网 站 或 媒 体 转 载 的 公 告 及 公 告 内 容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7.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 云 南 机 场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地 址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官 渡 区 东 一 路 昆 明 国 际 航 空 枢 纽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邮 编 : 650000
联 系 人 : 平 工电 话 : 0871-67099124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云 南 国 内 招 标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昆 明 市 丹 霞 路 集 成 大 厦 15 楼邮 编 : 650000项 目 负 责 人 : 何 镜 红 高 翔 字 学 贤 张 博 王 敏电 话 : 0871-65325308电 子 邮 件 : w5325308163.com
开 户 银 行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白 马 支 行账 号 : 2502024709024507959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督 部 门 为 /。招 标 人 : 云 南 机 场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地 址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官 渡 区 东 一 路 昆 明 国 际 航 空 枢 纽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联 系 人 : 平 工电 话 : 0871-67099124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云 南 国 内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丹 霞 路 集 成 大 厦 15 楼联 系 人 : 何 镜 红 高 翔 字 学 贤 张 博 王 敏电 话 : 0871-65325308电 子 邮 件 : w5325308163.com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 (签 名 )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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