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市互通士建项目部爆破振动检测项目采购采购预告

柳市互通士建项目部爆破振动检测项目采购采购预告

第一章 询比采购邀请书

致:(被邀请单位名称)

1、询比采购邀请条件

本次爆破振动检测项目采购已列入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柳市互通土建项目部采购预算,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计量款,采购人为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柳市互通土建项目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位于乐清市柳市镇北部,现将对互通主线MK52+845.71~MK54+083.477段(对应甬台温高速公路现状运营桩号K1729+720.871~K1730+858.317)提升改造。在甬台温高速公路桩号K1730+239处增设A型单喇叭互通1处,新增互通北距乐清互通约9.1km,南距大桥北互通约9.7km。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互通区内长约1.24km主线进行拼宽改建,主线拼宽桥367m/2座;新建匝道总长约2.2km,匝道设大桥537m/2座;新建匝道收费站1处,并配置必要的交通管理辅助用房。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长约1.6km,连接线设大桥594m/2 座,隧道266m/1座。连接线起点位于104国道与柳江路交叉,顺接柳江路,桩号LK0+000,路线自南向北布设,距起点平交口177m处建桥,跨越甬台温高速,古运河后,途经旭光村,沿陈氏大宗东侧采用隧道形式下穿柳市净水厂,终点位于岙外村桥第一跨处,路线全长约1.614km。

现状甬台温高速公路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互通区主线拼宽改建为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41.0m;互通匝道设计速度40km/h,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9.0m,双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6.5m。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隧道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净宽为12.5m。

招标内容为:连接线LK0+741~LK0+960段、LK1+431~LK1+584段,里岙隧道LK1+165~LK1+431。

2.2、采购类别:服务类。

2.3、标段划分:整个标段。

3、采购需求

3.1项目名称

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

3.2、基础信息

(1)招标范围: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爆破振动检测。

(2)爆破振动监测质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踏勘、测点布置、监测作业、数据分析及处理,并及时编制、提交监测报告。每次监测结束后7日内书面提交当次监测结果给采购人,整个监测工作结束后两周内书面提交本爆破工程振动监测报告给采购人。如爆破振动监测结果超过控制要求时,应马上以书面形式告知爆破施工、监理单位及采购人。

(3)爆破振动监测质量期限要求:供应商每次提交的爆破振动监测结果只针对当次监测结果负责,提交的最终监测报告只针对纳入已监测的爆破振动结果负责。

(4)本次爆破振动监测费: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在项目服务期内,按照招标范围的内容所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等。

(5)人员到场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监测人员每次监测必须到场,监测人员应确保能胜任本工程监测工作,若达不到要求,采购人可提出更换人员要求,必要时监测人另请相关人员入驻现场,由此发生的费用与采购人无关。

3.3、监测依据与技术要求

1、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6)《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7)《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

(8)《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9)《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

2、技术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2000年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矿山工程部分)》(2002年版)

(3)《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

(4)《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5)《岩土工程手册》

3、商务条件

3.1支付方式

应满足采购文件购销合同的要求

3.2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爆破振动检测结束(约18个月)。

3.3服务地点

业主指定地点

注:(1)项目名称: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柳市互通土建项目部 ;

(2)送货地址: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浙江交工施工现场;

(3)联系人:李郑,联系电话:153*****273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单位负责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负责人营业执照。

3.2、业绩最低要求:近1年(2022年4月20日至今,以服务完成时间为准)承接或完成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爆破振动监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互通士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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