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水库水质监测用船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辽宁省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水库水质监测用船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辽宁省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项目名称:辽宁省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水库水质监测用船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根据生态环境部和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工作部署,我单位需对青山水库、乌金塘水库、宫山咀水库水质实行月监测,监测过程中需租赁船只进行水质采样,本项目共分3个包组,定点租船服务商3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总预算金额:63,840.00元,其中001包:30,000.00元、002包:9,840.00元、003包:24,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保护水源地水质安全,保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依据《葫芦岛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中第(八)从事旅游、游泳、垂钓、水上训练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九)通行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船舶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辽宁省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经采购人决定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本次采购活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001包:
名称:葫芦岛市乌金塘水库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飞路83号楼1-5层
002包:
名称: 中机(葫芦岛)青山水务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二路恒丰尚品72—7H门市
003包:
名称: 葫芦岛市农工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黄土坎乡乌金塘水库
三、公示期限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
辛春、孙艳枝、徐艳秋(专家论证意见见附件)
五、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日
附件:
标签: 水库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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