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采购无人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采购无人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采购无人机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其他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02日 16:2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邮箱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6月26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9楼905室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
预算金额 | ¥1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甲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444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9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宋队长 159*****6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鸿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民生大厦1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甲 189*****444 |
项目概况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采购无人机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2023-政采-001
项目名称: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采购无人机项目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采购标段 | 产品 | 供货期 | 设备数量(台) | 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 专业测绘无人机 | 签订合同后20天完成供货 | 2 | ||
喊话器 | 签订合同后20天完成供货 | 2 | 1000 | 2000 | |
航拍无人机 | 签订合同后20天完成供货 | 2 | |||
无人机保险 | 签订合同后20天完成供货 | 2 | 1500 | 3000 | |
合计总预算(元) | ******.0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6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鲜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采购代理公司查询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5日 至 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2023年6月 5日至2023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须按本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所列明3.1-3.6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料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的报名单位、报名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收件邮箱等制作成word(或pdf)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qq.com”履行报名手续,凡采取本方式报名的供应商在报名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待采购代理公司确认后,发放采购文件(备注:不接受现场报名)。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9楼905室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采购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915号
联系方式:宋队长 159*****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鸿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民生大厦16楼
联系方式:张甲 189*****4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甲
电 话: 189*****444
标签: 无人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宁夏鸿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