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工程项目黄陂河片区

宁都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工程项目黄陂河片区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宁都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水利部及财政部立项批准、江西省水利厅和赣州市水利局批复,招标人为宁都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施工单位,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都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工程项目治理河流系统治理黄陂河、青塘河、琴江3条中小河流及其小布河、小源溪、尹岗垴溪、社岗溪、河背溪5条支流,治理河长125.53km,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水系连通1处,治理门塘51座,河道清障24处,清淤疏浚29.45km,岸坡整治47.59km,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铺设配套污水管网15km,治理崩岗14座,综合治理面积18.04hm2,景观人文建设 12 处,智慧河湖管护建设等。项目批复总投资约4.79亿元。

宁都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按流域片区分3次招标,即黄陂河片区、青塘河片区、琴江河片区。

本次招标范围为黄陂河片区所有施工内容:包括阶梯式生态框结构护岸、混凝土护脚、格宾石笼护岸、河道清淤、清障、生态堰、堤顶交通道路、崩岗复绿、崩岗农林开发整地(包含清表、挖淤泥、挖一般土方、挖沟槽土方、回填土方、回填砂砾、混凝土垫层、混凝土护脚)等。本次招标控制价 *********.27 元。

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3、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但不局限于)所有内容。

4、建设地点:宁都县小布镇、黄陂镇、钓峰乡、东山坝镇。

5、计划工期:270个日历天。

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不见面开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且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因新注册不足 6 个月的,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的注册时间为准。

(8)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9)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10)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需提供该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具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开具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内有效, 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2 、其他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日至 2023年6月 24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凭有效CA证书自行登陆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因系统设置原因可能导致无法全天候开放获取文件,由此产生的无法获取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5日10:00时整,开标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分中心。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3、逾期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有关说明

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③在建工程中已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注:投标人可参加宁都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多个片区的投标,但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等人员在不同片区投标时,须为不同的人员。

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4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6 、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及其他人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或在其他单位缴纳了社保等的“挂证”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 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 、本项目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施条件,调整实施范围或增减工程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完工合格工程量为准。

8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的“社会保险”缴纳原件的扫描件(经相关行政部门盖公章确认),缴纳时限为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社会保险证明不能在网上查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收费部门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能在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网址,登入用户信息和在网上下载证明图片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9、本项目施工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及业主单位临时抽查,具体根据省厅(赣水建管字〔2020〕19 号)文件执行。

10、本次施工标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指近10年(2013年1 月1 日至2022年12月 31 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二是单个合同价不得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60%,三是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类别:水工建筑物 1、2、3 级的土石坝、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闸坝、水闸、 水电站厂房、泵站、渡槽、陂堰、堤防、灌渠、基础处理、隧洞工程之一,四是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同时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以及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3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

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12、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投标单位需完善文件中附件: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项目清单分解表(格式),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表格自行下载)。

1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都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江西省宁都县梅江镇赣江源南大道12号(永宁水利枢纽)

联 系 人:张斯源

联系电话:187*****384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天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安置小区5号1栋202室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721

招投标监督单位:宁都县水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

2、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都支行

3、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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