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街道办事处2023年化粪池清掏年度招标公告

新桥街道办事处2023年化粪池清掏年度招标公告



第一篇 询价采购邀请书

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新桥街道办事处2023年化粪池清掏年度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进行报价。

(一)询价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元)

询价保证金

(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1

新桥街道办事处2023年化粪池清掏年度采购

*****.00

2000.00

1

新桥街道所辖的无主化粪池,总体量达50座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环境治理或化粪池清掏业务且注册资金十万元或以上,供应商持有“城市粪便污水处理经营服务资质认定证书”、“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化粪池维护清掏)培训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

(四)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拟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通过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http://www.cqspb.gov.cn/zj/xqjd_*****/)的项目公告信息页面获取询价文件,不提供现场发售。

(五)询价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文件费汇至以下账户进行购买,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名称)、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投标人鲜章)及《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信息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

户 名: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重庆渝北银座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50*****6500015

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地址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无分包时,分包号填无、分包名称填项目名称)

分包号:

分包名称:

日期:年月日

(若填写日期与邮箱到达日期或现场递交日期不一致报名无效)

注:在文件发售期内,递交《文件发售登记表》购买了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六)响应文件递交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北京时间17:30;

2.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6月8日北京时间09:00;

3.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北京时间09:30;

4.开标时间:2023年6月8日北京时间09:30;

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

(七)询价保证金

(一)询价保证金的金额:2000元。

(二)询价保证金有效期与询价有效期一致。

(三)询价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四)以电汇形式提交的,应在电汇备注中注明项目,同时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电汇底单复印件。

(五)提交询价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重庆渝北银座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50*****6500015

(八)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九)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http://www.cqspb.gov.cn/zj/xqjd_*****/)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新街88号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23-********

(二)采购代理机构: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静茹

电 话:023-********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保利九悦荟2栋14-11、14-12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一、询价费用

参与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询价文件

(一)询价文件由询价采购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询价项目技术需求、询价项目服务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和询价采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询价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询价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报价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询价文件,即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询价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三、询价要求

(一)书面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详见第六篇):

1、报价函;

2、明细报价表;

3、技术需求应答差异表;

4、服务需求应答差异表;

5、其他优惠承诺;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供应商资格文件;

9、书面声明;

10、投标承诺书;

11、其他证明文件。

十一、其它证明文件

(二)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档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价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三)询价程序

本项目为提交书面响应文件,一次性报价。

(四)采购代理服务费

1.供应商成交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2000.00元。

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重庆渝北银座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50*****6500015

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取消其中标金额。

四、响应报价

1、本次报价为包干价,按每个化粪池单价报价。此报价为包干费用,包含粪便的清掏费、代运费、处置费、乙方人工成本、材料费、设备设施及国家规定购买的各类保险费用、管理费、税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响应报价,应根据市场价格以及企业自身的实力自主报价。因报价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造成漏报、少报,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

五、评审办法

(一)资格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1)

2.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网上截图)】。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2)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按第一篇“供应商资格要求-(2)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8)询价保证金

按时足额缴纳询价保证金。

注:

1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符合性审查

询价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响应方案

只能有一个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3

技术需求

响应文件内容

对本询价文件第三篇进行响应

4

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对本询价文件第四篇进行响应

(三)修正错误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询价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五)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

1.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格式签字、盖章的;

3.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4.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的;

5.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满足技术需求或技术需求响应情况为负偏离的;

6.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满足服务要求或服务要求响应情况为负偏离的;

7.供应商的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或者单价最高限价的;

8.出现多个报价或响应方案的;

9.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完整的纸质证明材料的;

10.响应文件含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六、成交

(一)成交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询价小组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二)成交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http://www.cqspb.gov.cn/zj/xqjd_*****/)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3.结果公告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应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成交供应商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没收其询价保证金,并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二)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如成交供应商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无故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询价保证金。


第三篇 询价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内容

新桥街道所辖的无主化粪池,总体量达50座及前后排污管口的清掏、运输及处置。

二、服务标准

供应商使用吸粪车(吸粪车不能到达的地方人工)将池内的粪渣、油渣、杂物等清掏干净,并使用专用粪便运输车辆运送到政府指定的处置地点。排污水管道用高压管道疏通,确保化粪池内及池口周边、排污管等环境冲洗干净。另外,中标单位需自行提供相关清掏人员(含人员保险)、设备、运输工具等。

第四篇 询价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限:一年;采购人通知后一个月内完成。

(二)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喷涂化粪池安全警示标志,清掏见底,做到池内无杂物见清水,进出口排水通畅,通气管畅通,池口密封良好,周边环境冲洗干净。

二、付款方式

供应方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化粪池的清掏工作后,先报社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提供相关资料报区城管局验收,达到区城管局的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采购方财务部认可的有效发票,报街道财政所审核后,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给乙方;服务质保金,由甲方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年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三、主要设备要求

本项目需提供吸粪车、高压清理车、抽水潜水泵、下井专业操作有氧呼吸设备、专业疏通机等设备。

四、业绩要求

供应商至2018年以后完成过类似的化粪池清掏项目一个或以上。(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原件须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售后服务

供应商在清掏工作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免费维护疏通,在接到通知后响应时间为24小时,如未按时到达,招标方有权指定第三方进行清掏,产生的费用从中标方合同保证金或质保金中扣除。

七、履约保证金缴纳与退还

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交至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若逾期未转入则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依序重新确定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服务质保金,如未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招标人开户行:重庆农商行沙坪坝支行

开户行账号:030*****201********-******

开户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

请同时在备注栏填写“小账号******”,再写用途。

服务质保金由采购人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年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八、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粪池清掏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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