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街道南碧埠社区新和南一街清拆整治项目磋商公告
新津街道南碧埠社区新和南一街清拆整治项目磋商公告
南碧埠社区新和南一街清拆整治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碧埠社区新和南一街清拆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3ST00QY73
项目名称:南碧埠社区新和南一街清拆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1
最高限价(元)):******.61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南碧埠社区新和南一街清拆整治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CLF0123ST00QY73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
南碧埠社区新和南一街清拆整治 | 1项 | ******.61 |
(3) 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针对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南碧埠社区新和南一街进行清拆整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实施、检验验收并交付采购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社保承诺书及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格式);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
五、 开启
1. 时间:2023年6月1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7日止。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 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qy.choicelink.cn:8301/clLogin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qy.choicelink.cn:8301/clLogin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南碧埠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新津街道南碧埠居委桂和街七巷24号
联系方式:075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汕头分公司)
联系方式:0754-********、0754-********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4-********、0754-********
发布人: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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