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房?星昇公馆项目一期商业全案代理比选公告

长房?星昇公馆项目一期商业全案代理比选公告

长沙长房星昇置业有限公司对“长房?星昇公馆项目一期商业全案代理”进行公开比选,现采用网上公开发布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选人参与比选活动。

一、工程概况

1、比选人:长沙长房星昇置业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长房?星昇公馆项目一期商业全案代理。

3、项目地点:长沙市长沙县。

4、项目概况:长房星昇公馆一期商铺总计41套,合计总面积3823㎡,未售剩余38套商铺,剩余待售面积3684㎡,剩余总货值6376万元,项目拟引进专业的招商及销售代理公司,招商及销售同步进行,推进招商引流,提升商业价值的同时促进一期商铺的销售,冲刺2023年销售及回款任务。

5、比选范围:长房·星昇公馆项目一期商业招商及销售代理服务。具体以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为准。

6、服务周期:2023年6月20日-2024年6月20日(合同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该服务期届满前,比选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以及中选人履约情况、服务质量、业绩表现等单方面决定是否与中选人续签合同;如续签,每次续签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不超过一年。

7、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的现场服务地点。

8、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资金。

9、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竞选人资格要求

1、竞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竞选人应是在比选公告规定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竞选人。

3、竞选人近一年(比选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有效)同时具有1个及以上房地产招商代理服务业绩和1个及以上房地产销售代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注:招商代理服务业绩和销售代理服务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同一项目既包含招商代理服务,又包含销售代理服务,则该项目可认定为1个代理服务业绩和1个销售代理服务业绩。

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竞选。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竞选均无效。

5、注册资金实力不得低于1000万,注册时间不得低于两年。业绩每月营销业绩不低于800万。

6、竞选单位需拥有独立招商、销售、渠道团队。

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竞选的记录。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三、服务要求及考核标准

1、销售代理工作内容:本合同签订之日7个工作日内,竞选人成立专门工作组为本项目提供销售代理服务及销售物业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销售期间的营销策划、销售执行、认购签约、客户按揭资料收集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①在销售代理服务期内,竞选人委派1名项目总监、1名驻场销售经理、1名驻场策划经理、4名置业顾问负责本项目所有销售代理工作。以上人员除项目总监外,其他人员均仅限服务本项目,每周在项目现场驻场时间不得少于6天。销售团队要求销拓一体,根据项目销售阶段制定相应的拓展计划并进行外场拓客工作。竞选人不得随意更换负责该项目的委派人员,如特殊原因变更的,需提前征得比选人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严重违约,比选人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竞选人应向比选人支付*****元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比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②项目特殊节点或紧急任务时,竞选人项目负责人应无条件配合驻场开展工作。

③在销售代理服务期内,竞选人不得转让或分包项目销售代理权。

④项目商铺租金定价原则为年化收益率不低于4%(年化收益率=月租金*12/商铺总房款),本项目整体销售均价不得低于*****元/平方米,具体租金标准及销售价格以比选人最终审批为准,方案经比选人书面审批通过后,竞选人方可对外释放销售及价格等信息。

⑤本项目正式公开发售后,竞选人协助客户完成《认购协议书》的签订,催促购房客户在《认购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与比选人签订《长沙县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督促购房客户及时缴纳购房款,协助比选人及客户在签约时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完善客户提供的贷款相关资料,负责督促客户完成银行面签。签约行为按照比选人事先制订的签约流程执行。

⑥本项目销售过程中,竞选人应按比选人要求提供项目整体的销售计划、促销活动计划、推广活动计划等营销方案,并经比选人书面审批通过后,对接活动公司具体执行和实施。

⑦本项目销售期内每月末、每周五提交销售数据及市场分析报告,严格做好客户资料的保密,及时反映客户意见,解答客户问题,通知楼盘进度情况,规整客户资料(录入电脑),核对清缴房款,协助督促回笼销售资金,杜绝内部的各类炒筹、炒楼行为,配合做好楼盘销售的各项后期服务工作。

⑧竞选人同意比选人可视销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自行成立自销团队。

⑨把控项目调性,对项目VI定位和推广宣传设计物料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

2、招商工作内容:本合同订立7个工作日内,竞选人成立专门工作组为本项目提供招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且不限于业态规划、品牌落位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①在招商服务期间,驻场招商经理1人专职服务本项目,每周在项目现场驻场时间不得少于6天。竞选人不得随意更换负责该项目的委派人员,如特殊原因变更的,需提前经过比选人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严重违约,比选人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竞选人应向比选人支付*****元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比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②本合同订立后7个自然日内,竞选人需向比选人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定位方案、销售/招商工作铺排等工作方案,积极推进项目工作进度。并完成《商铺租赁合同》(比选人/业主方与承租方签订)重要协议的定稿,定稿后交由比选人审核确认,相关协议经比选人书面确认后,由竞选人负责履行约定义务。

③竞选人对项目进行统一租赁、统一招商。竞选人成功招商后,竞选人协助比选人/业主方与承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完成后续各项管理工作。竞选人应完成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接待,并促成客户成交,负责协助比选人/业主方与客户签订各类协议,督促客户缴纳相关款项,协助客户办理商铺交接等相关手续;负责客户关系维护,妥善处理各阶段纠纷;在代理服务期内,负责对外招租,协助比选人/业主方与租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商铺租金的到期收缴、商户经营行为管理和解除租约等事项;负责商铺退租或品牌调整后的招商调铺,以及在掉铺后的商铺补位工作。

④竞选人需根据比选人的要求提交市场调研及商业定位策划服务专题报告,包括:结合本项目的区域性特点,进行市场深度调查研究,整合、分析、评判项目的商业发展趋势,制定本项目的商业定位与业态规划实施方案;

⑤招商服务相关事项需向比选人进行书面报备,包括:推广策划,完成本项目形象建立、物料及道具等设计制作、制定推广计划和预算、策划执行招商发布会活动(结合比选人需求)等;业态布局及品牌落位,利用自身丰富的品牌资源以及商业经验,结合本项目市场定位完成业态平面布局和品牌落位,并根据品牌沟通洽谈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品牌商家洽谈与签约;品牌商家场地交付与入场管理等。

⑥合理遴选符合要求的商户进驻店铺,根据项目经营情况及时调整业态和品牌布局,为商户开展品牌营销和推广提供便利性服务。

⑦租金标准,一楼不低于80元/平,二楼不低于35元/平。

3、服务期内的考核标准:具体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四、评审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比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审程序分为评审准备、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方案评审、报价评审、汇总评分结果、推荐中选人。

五、竞选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楼401室(详细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天鉴大厦)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肆佰元整(售后不退)。

2、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竞选人如有疑问请于2023年06月06日17:00时前(含)以书面形式加盖竞选人公章向比选代理机构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七、竞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竞选文件递交地点: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天鉴大厦)6楼会议室(指定地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时间:2023年06月0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天鉴大厦)6楼会议室(指定地点)。

九、监督部门

本次公开比选项目由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监督。

十、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长沙长房星昇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红芳

联系电话:152*****136

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天鉴大厦

联 系 人:刘丽花、刘冰、刘展

联系电话:0731-********-8421、13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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