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定级文物保护单位高山韦公祠修缮工程的询价函
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定级文物保护单位高山韦公祠修缮工程的询价函
一、基本情况
1.询价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工程名称:定级文物保护单位高山韦公祠修缮工程
3.项目经费预算:壹拾陆万壹仟元整(¥******.00元)
4.报价文件递交至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瑶族博物馆,联系人:盘威,联系电话:0772-*******。
二、项目概况
高山韦公祠是我县定级文物保护单位,1991年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22年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推荐公示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高山韦公祠始建于清乾隆四年(1739年),位于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面积354平方米,硬山式建筑。由于年久失修,风吹雨打,祠堂瓦顶的支撑方条已经霉变,多处瓦片被大风吹翻,造成祠堂内部多处漏雨,天井有一处檐廊整体垮塌下来,整个祠堂多处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需对高山韦公祠进行修缮保护。
三、服务范围
序号 | 项目内容 | 预算合计(元) |
1 | 拆除原有青瓦及檩条 | |
2 | 更换长2m*厚1.8cm*宽10cm规格杉木板 | |
3 | 铺小青瓦 | |
4 | 屋脊修复 | |
5 | 腐朽木窗口修复 | |
6 | 屋檐修复 | |
7 | 门楣修复 | |
8 | 下厅阁楼更换杉木板(长2m*厚2cm*宽20cm) | |
9 | 材料运输费、捡瓦人工费、更换檩条人工费、脚手架、垃圾清理人工费、垃圾运输费、搬物料人工费等 |
四、报价文件要求
各意向单位需根据我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编制报价文件,包含:
1.服务报价。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承揽业绩说明,上述资料需复印后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须在2023年6月7日18:00前提交(含电子版及纸质文件),逾期我方不再接收任何报价文件。
五、其他要求
1.项目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且项目在营业范围内;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报价价格将被认为是综合考虑了各种风险因素作出的最终优惠价格且不可撤回,否则该承包商将永不得参与我单位的任何项目招报价活动。
3.报价单位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同企业具备的相应资质及营业执照复印后加盖公章一并密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4.我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会向任何被邀请单位解释报价未被接受的原因。
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6月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标签: 高山韦公祠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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