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沥北社区松头田农用地租赁竞投公告
大沥镇沥北社区松头田农用地租赁竞投公告
一、招租物业情况<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出租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北社区坎东股份经济合作社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北社区坎北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集体资产交易方案明细表: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型 | 资产地点 | 面积 | 租赁时间(年) | 上一年租金 (元/年) | 准入条件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交易底价 (含税) | 备注 |
1 | 松头田农用地(坎东) | 资源型 | 大沥镇沥北松头田地段(桂和路碧桂园路口向北) | *****平方米(折合48.95亩) | 15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 100 | 3.7元/月/平方米) | 按平方米来计租 |
2 | 松头田农用地(坎北) | 资源型 | 大沥镇沥北松头田地段(桂和路碧桂园路口向北) | *****平方米(折合24.81亩 | 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
(三)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方于每月5日前向出租方缴清当月租金。租金每满 5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10%;不设免租期;合同签订后租金前6个月按中标价的50%收取,第7个月开始按中标价收取。另沥北社区沥北经联社在合同期内收取承租人180元/年/亩的综合服务款,不设递增;租赁范围内所有工业、建筑、生活等垃圾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及保洁。
(四)承租方未经得政府相关部门同意或无审批手续,不得对所承租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填土行为(包括倾倒各种淤泥、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2.对地表进行水泥或砂石的硬底化;3.搭建永久或临时的建(构)筑物;4.各类非农业生产的堆放行为;5.将农用地改造成临时或永久的停车场或汽车训练场;6.其他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农地农用性质,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承租方若进行上述禁止事项的属违法用地及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关法律后果:(1)须承担改变农地农用的违约责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以下情况取高者:①不低于一万元/亩的违约金;②因破坏农用地行为的违约金总数不少于承租方破坏农用地行为后出租方复耕复绿所需的款项。(2)除了因合同违约产生的经济责任外,承租方还应承担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而产生的行政处罚及刑事责任。
(五)租赁期内,承租方须做到以下四点,否则作承租方违约处理,由此引起的各方面责任和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把经营项目整体转让给第三方的(不得部分转让),须与出租方协商,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2.承租方把经营项目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的,须与出租方协商,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3.若承租方把经营项目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第三方三个月或三个月以上租金,且一次性收取的租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履行保证金。
4.若承租方把经营项目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的,其转租租赁期不得超过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租赁期限。
(六)承租方使用该承租土地时须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对经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应当与生产经营同步投产使用。禁止危化、危废、电池、金属类易燃易爆物品(如镁铝、铝花、铝粉、钛粉等易燃金属)、废旧塑料及电池、废旧家电、电脑等设备拆解、水洗、破碎的行业及产业在招标物内经营、生产或存放,若发现有此类经营、生产或存放行为的,视作承租人违约处理,出租方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并解除合同。另外,承租方还须按照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部门要求经营项目,并签订《消防、环保及安全生产协议书》,不能在租赁地块内违规住人。
(七)承租方不能将租赁物改作禽畜屠宰加工场(点)或非法食品加工点;严禁在租赁物内储存,转运未经检疫的私宰肉品等。
(八)承租方需自行在所租地块内设置排灌水道和排水灯设施,解决地块周边及外部道路积水内涝及排水问题。
(九)竞得人签《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书》和《消防、环保及安全生产协议书》都按两份资产出租面积与各自经济社代表人签订。
二、竞投注意事项:
报名人是指报名参与竞价的人员。
竞价意向人是指已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报名人。
竞价人是指被确认有竞价资格的竞价意向人。
(一)如仅有1名竞价意向人,无论是否到场,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该竞价意向人为竞得人,若该竞得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本交易场所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二)如有2名或以上竞价人参与竞价,则按以下方式确定竞得人。
1.若竞价人到场参与竞价,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若全体竞价人到场但均没有参与竞价造成无法确定最终竞得人的,则以摇珠或抽签等随机抽取方式在全体竞价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3.若全体竞价意向人均不到场参与竞价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以摇珠或抽签等随机抽取方式在全体竞价意向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4.若竞投标的存在原承租方,原合同已约定或双方协议约定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且原承租方进场参与竞价并现场表示愿意按最高报价成交的,则原承租方为最终的竞得人(注:原承租方身份证明文件由出租方出具,并与其他立项资料一起送审)。
(三)若无人报名或无合资格的竞价意向人,另行组织交易。
(四)经相关部门及出租方认定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价人相互串通竞价的;
2.竞价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5.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6.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方案规定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地点
(一)有意参加竞投者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报名须提供:
(1)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所有复印件、证明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如经办人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受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复印件、证明书、委托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个体经营者报名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营者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3.自然人报名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二)报名地点:大沥镇振兴路54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四号楼镇交易所一楼大堂综合室
(三)报名时间:2023年 6 月 5 日至2023年 6 月 9 日下午4:00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开标时间、地点
(一)确认身份时间:2023年 6 月 19 日上午 10:00 -10:30
(二)竞拍会议时间:2023年 6 月 19 日上午 10:30
(三)递交资料及开标地点:大沥镇振兴路54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四号楼镇交易所一楼开标三室
五、联系方式
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联系人:叶小姐 、沈小姐 联系电话:0757-********
出租方联系人:孔社长、胡社长 联系电话:136*****913、139*****280
出租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北社区坎东股份经济合作社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北社区坎北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 6月 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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