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禄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工程建设指挥部仪禄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工程项目视频采集和专题汇报片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仪禄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工程建设指挥部仪禄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工程项目视频采集和专题汇报片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仪禄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工程项目视频采集和专题汇报片制作项目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音像制作服务

采购单位 仪禄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行政区域 邗江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02日 16: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25日 10:00
开标地点 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14-********
采购单位 仪禄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采购单位地址 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4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主任153*****820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工0514-********

项目概况

仪禄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工程项目视频采集和专题汇报片制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

项目名称:仪禄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工程项目视频采集和专题汇报片制作项目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上一年度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踏勘时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至 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方式: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登记报名,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1.一份正本,份副本(胶装),投标人应提交电子U盘(内含投标文件),U盘应贴上单位名称的标签并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在唱标信封中,《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与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不一致时,以唱标信封中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2.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仪禄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42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153*****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联系方式:陈工05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5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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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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