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第三次)招标公告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第三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水产渔政局2015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采购项目(第三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LZZFCGDX(2015)1011(3)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泸州市 | ||
公告类型 |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5-10-01 09:0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泸州市水产渔政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水产专业合作组织等)3、谈判供应商应该具有农业部公布确认的具有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资格。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二、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资格申明的函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可不提供本项内容)(4)交纳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7)201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8)供应商符合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a、提供有效的注册或登记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类似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b、谈判供应商应该具有农业部公布确认的具有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 ||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 人民币100元(大写:壹佰元整),网上缴费,售后不退,报价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 ||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 2015-10-01 09:00到2015-10-15 10:40 | ||
备注 | |||
谈判文件售价 | :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g.luzhou.gov.cn),登录后在线购买谈判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 ||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人民币100元(大写:壹佰元整),网上缴费,售后不退,报价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人民币100元(大写:壹佰元整),网上缴费,售后不退,报价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 2015-10-16 10:40到2015-10-16 10:40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开标会议室(泸州市酒城大道一段二号)。 | ||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时间 | 2015-10-16 10:40 |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地点 | 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开标会议室(泸州市酒城大道一段二号)。 | ||
备注 | 无 | ||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供应商应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购买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缴纳的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金额:¥4000.00元(大写: 人民币肆仟元整);1.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lzgpc.gov.cn),成为注册用户,通过供应商帐户以网银方式转款(注:转款户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缴款); 2.供应商可以通过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链接,自主选择任意一家银行转款提交保证金 ;3.供应商应将谈判保证金的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响应文件中也须包含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兹证明缴纳了谈判保证金;4.根据《泸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泸市财采(2015)15号文件〕规定,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程序办理:4.1正常评审后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解退: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2个工作日内,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提交填写完整无误的保证金退还申请。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代理机构书面提交的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解退所有非成交供应商缴纳的谈判保证金;4.2采购失败后供应商的保证金解退:如本项目采购失败,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当日书面通知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本项目所有谈判保证金;4.3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解退: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所缴投标保证金;5. 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15日上午10:40(北京时间)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泸州市水产渔政局;联系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1段维多利亚小区18号楼2单元10层5号;联系人:李女士、邓先生;联系电话/传真:****-*******。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李女士、邓先生;联系电话/传真:****-*******。 | ||
备注 | 1.请登陆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下载文件 2.本项目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后,是否具备开标条件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的“项目开标前状态”栏目查看。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达不到开标条件,代理机构将不组织本项目开标。 3.本项目开标、评标的具体场地安排信息,请供应商及时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的“评审场地安排”栏目查看。 | ||
采购预公告连接 | ********4ee1c3f4014ee30e01bb03e7.html">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zqyj/********4ee1c3f4014ee30e01bb03e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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