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传染医疗废物委托第三方运营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传染医疗废物委托第三方运营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传染医疗废物委托第三方运营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行政区域 长春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02日 17: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15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三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
预算金额 ¥15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红梅
项目联系电话 155*****004
采购单位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三道段26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苏科长 0431-********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中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锦西路321号(原锦西路9号)综合楼三楼3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红梅155*****004

项目概况

市传染医疗废物委托第三方运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3-05-*****

项目名称:市传染医疗废物委托第三方运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医疗废物属于危险性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一、服务内容:2023年全年院内医疗废物清运处置

二、服务要求:

1、收集院内所有医疗废物,到医院指定暂存地点收集,并且做好电子交接记录。收集时间节点避开看诊高峰以双方协商时间为准。

2、提供足够数量的医疗废物转运箱,在医院暂存库房内盛装医疗废物。每次清运(盛装医疗废物转运箱)后,提供新的消毒合格的医疗废物转运箱备用。

三、质量标准要求

1、每次清运工作结束,应保持医疗废物暂存库房和周围环境清洁,无洒落的医疗废物。

2、周转箱每次使用后清洗消毒,再进行交换使用。运送车辆专用,并符合《医疗废物运送车技术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交接工作,对移交的医疗废物进行核实后填写电子《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按时上报环保部门存档。

3、院内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是《医疗废物分类名录》(国卫医函〔2021〕238号)中所规定的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四项医疗废物。

4、指定专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到医疗废物暂存库接收医疗废物。转运周期为24小时内转运,应急转运2小时转运。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中做好自我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子),定期体检。

5、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在运输中,若发生事故,由负责执行处理。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区内文明作业并遵守采购方的安全卫生制度。

四、医疗废物处置费用

1、收费标准符合长春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长发改审批字〔2015〕368号)。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3.2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废物清运处置资质和能力;须具备(1)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应内容);(2)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应内容)。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对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4)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3.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至 2023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自行下载;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咨询电话:*****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三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

2.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三道段2699号        

联系方式:苏科长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锦西路321号(原锦西路9号)综合楼三楼303室            

联系方式:王红梅155*****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红梅

电 话:  155*****004

 

标签: 医疗废物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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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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