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第32标段遗漏部分片区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第32标段遗漏部分片区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科左后旗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32 标段遗漏部分重新招标申请已经通辽市国土资源局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治区投资。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二次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一)招标人:科左后旗国土资源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监督人: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
(四)招标编号:ZAZB2015TDZL004
(五)标段划分、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科左后旗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32标段遗漏部分分为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位于科左后旗阿古拉镇乌兰那仁嘎查,项目区建设规模为258.5hm2。建设内容主要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设备购置等。
(六)计划工期:2015年1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共61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独立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
(二)自治区内投标人应具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等中的任一资质证书;自治区外投标人须具备上述资质中的二级及以上任一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企业需提供甲级资质);
(三)两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记录,且未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
(四)财务状况良好,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注:1.施工单位在承担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人员注册证书原件在科左后旗国土资源局留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单位在同一旗(县、区)投标时应至少配备一名项目经理。如中标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发现同时在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调查核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如出现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或投标人无故替换项目经理的情形,经查实将直接移送纪检部门处理。
2.内蒙古自治区外的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时,应按照自治区内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外进企业备案程序。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则取消其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所有标段的中标资格。
5.凡是被通辽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或列入黑名单的参建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6.在以往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并经核实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土地整治项目与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招投标活动。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开标时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首次参加比价招投标活动的企业需在网上注册成功后 ,委派持“领取U-key授权委托书”的相关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来我中心领取。领取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园林绿化资质、地质灾害治理资质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上所有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资格核定通过后发放U-key。
已经获得U-key的投标人可以直接登录网站下载相应的招标文件及图纸。投标人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二)领取U-key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3楼303室。
五、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及地点
(一)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5年9月30日09时00分至2015年10月25日17时00分。
(二)招标文件下载地点:http://ztb.nmggtzyjy.com/。投标人需登录以上网址注册用户并下载招标文件(在此之前已注册并领取U-key的用户可直接使用原用户信息下载)。
六、确定投标标段并查看交费明细
(一)确定投标标段: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并确定有意向参加标段后,再次登陆招投标在线平台,点击“确定投标标段”输入“u-key认证码”,然后点击“选择标段”,在此投标人需确认所报标段,然后点击“确认提交”。在进行此项步骤时,投标人需慎重选择所确认标段,选定结果在点击确认提交以后不得更改。
(二)查看交费明细:投标人确定标段提交成功后,点击“查看交费明细”,在此投标人可以查看到所需交纳的各项费用总合计及明细,以及随机指定的交费银行。
七、交纳资料费、招标文件费及保证金
已经确定投标标段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显示的交费明细总合计将报名资料费人民币3000元(每个投标单位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只交纳一次3000元)、招标文件费每个标段1000元(包括招标文件及图纸)及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按内国土资发[2012]213号文件执行)一次性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账户中。
资金到账时间:2015年10月20日09时00分至2015年10月26日11时30分期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投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交费无效,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未使用基本账户汇款;
2.投标人的汇款未按照招标公告时间内到达中心账户;
3.未按照要求汇入报名系统生成银行账户;
4.投标人未按照报名系统显示金额一笔汇入;
5.汇款金额与报名系统显示金额不一致;
特别提示:
1.为避免因银行转账问题延误到账时间的现象,请投标人尽早办理汇款事宜。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统一确认所需交纳费用是否到账。确认到帐后投标人才可继续参与后续的开标环节;若未到账,视为无效标。
3.以上所有费用需从中标人基本户转出。
4.投标结束后,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划转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作为中标人的保证金。中标人需在公示期满后登陆报名网站,在报名网站内下载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并妥善保管。未中标的投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持加盖本单位财务章的保证金交纳回执到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将在退还手续办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5.中标人交回保证金回执单及未中标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3楼交易大厅第七和第八窗口。
6.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后,若投标文件未递交成功,与其他未中标投标人同时办理退还手续。
7.报名资料费发票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时领取。
8.投标人在汇款中的汇款用途中只填写“保证金”,除此之外,汇款用途处出现任何其他字体,均视为其交纳的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26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单独密封)和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部分(单独密封)以及投标单位证书原件(单独密封)递交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3楼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二)办理完递交手续的投标单位可以退场,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单位将不予参与后续的开标环节。
(三) 2015年10月27日9时00分将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部分进行开标,地点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3楼交易大厅,所有投标单位代表要准时到场参加。
九、发布公告 十、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保证金咨询电话:****-*******;*******
招标人:
科左后旗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单东亮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邢先生 郭女士
联系电话:****-*******、 155*****789
2015年9月30日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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