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招标公告

沈阳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6-02 至 2023-06-09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冬妮
(沈阳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沈阳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00,000.00
最高限价(元):2,6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二、预算金额:共计260万元

三、项目概况:根据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开展市内十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浑南区及棋盘山地区、于洪区、沈河区、皇姑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和平区及辽中区)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集中更新和统一汇交工作。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要求,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缺失的,进行补充调查;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关情况发生变化的,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办理登记、更新成果,保持成果现势性,完成数据汇交。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工

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沈阳市市内十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约3890平方千米。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需要进行更新的约950宗。

(一)已有确权成果整合

1、已有确权成果数字化,对每卷档案的普通页面逐页扫描或高清拍摄,大幅图件扫描,建立目录。集体土地所有权档案预估2000卷。

2、已有确权成果整理分析,整理已有电子数据、纸质资料,核实登记数据现势状态,建立台账,对已登记成果,核实内容是否完整、空间数据是否缺失、图属是否一致,形成清单。已有确权资料2000卷。

3、属性信息录入及更新,现有数据库存在属性录入错误、信息填写不完善等问题,同时由于数据标准变更,需根据已有登记数据库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档案,逐宗核实和补充录入相关信息;删除错误、冗余数据,理清登记数据的现势或历史状态;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对已有登记成果进行规范化处理。已有确权资料2000卷。

(二)所有权数据更新

1、权属界线更新,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包括土地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调整、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等情况,对其变化情况进行更新。更新宗地约950宗。更新原则如下:

(1)已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发生变化,但导致变化的法定文件(如土地征收批准文件)中已有明确界址坐标的,不再开展权属指界和不动产测绘。

(2)已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发生变化的,依据权属变化材料,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按规定履行权属调查程序。条件具备的,实地指认权属界线,采用解析法实测界址点。条件不具备的,可利用高分辨率正射影像图,经图上指界签字后采集界址点坐标,形成地籍调查成果。对重要的以及影像上不清晰或有争议的界址点,采用解析法实测。

(3)因采用底图不同、测绘精度不同或坐标转换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存在交叉重叠或缝隙的,经核实,界址未发生变化且不存在权属争议的,不再开展权属指界。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的走向说明等权属调查资料,结合影像特征线,调整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界线。

(4)存在权属争议且一时难以解决的,编制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查清权属争议主体,经争议各方指认,对有争议部分划定争议区,设立争议宗地,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对无争议部分土地设定不动产单元代码并编码,核实并确定权属界线,对界址走向进行详细描述,纳入登记范围。

2、更新成果输出,土地利用现状面积量算,制作土地利用现状面积统计表,制作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用于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记。更新宗地约950宗。

(三)登记数据库制作

按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平台数据要求,进行数据整理,形成符合平台导入标准的对接数据。

(四)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系

3、投 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4、数据格式:ArcGIS通用数据格式(Geodatabase,Shapefile等) 。

5、计量单位:长度单位采用米(m),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6、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有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第一次付款需方案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及局级审定拨付50%;

2.第二次付款按审批权限提供审定意见或会议纪要,并按需求汇交入库拨付50%。3. 每次支付均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6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1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B 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1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B 座)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024-********-357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博、徐鑫、张冬妮、徐曼
电 话: 024-********-3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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