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耕地卫片监督检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度耕地卫片监督检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度耕地卫片监督检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6-02 至 2023-06-09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冬妮
(2023年度耕地卫片监督检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耕地卫片监督检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2023年度耕地卫片监督检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83,600.00
最高限价(元):1,083,6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耕地卫片监督检查

二、预算金额:共计108.36万元

三、项目概况:按照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求,为做好耕地卫片监督有关工作,对国家下发的耕地卫片监督图斑通过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分析判读和内业外业复核、核实,提高耕地卫片监督图斑核实整改工作实效,进一步加强耕地变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情况的动态监测监管。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工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此项工作是针对国家提取并下发的耕地卫片监督疑似问题图斑,通过利用国家下发矢量数据、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分析判读和实地核实等方式,提高耕地卫片监督图斑核实整改工作效率,并对耕地卫片监督图斑复核、核实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建立我市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机制。预估全年分析图斑1500个。

1.图斑情况分析:分析图斑占林地、林斑、永久基本农田、批准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执法卫片图斑、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等各类国土空间数据。

2.内外业复核、核实

(1)内业复核:对县区上报的问题分类、举证材料等进行内业复核。

(2)外业核实:抽取不低于30%的图斑,前往现场,开展外业核实。

(3)图斑测绘:经内外业复核、核实仍无法判定,外业核实与现有举证材料都不吻合的图斑,进行测绘。预计需测绘图斑为外业核实图斑数的5%。

3.图斑整改情况核实:需整改图斑预估按国家下发图斑数量的70%计算。

(1)内业复核:对需整改的图斑举证材料及完成情况进行内业复核。

(2)外业核实:对改变利用结构的图斑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4.成果整理:将全部图斑的各类举证材料、照片、分析数据逐一进行归类、整理,建立年度图斑台帐。

5.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 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6.主要技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土地调查条例》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遥感监测技术方案》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017)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数字测绘成果检查与验收》(GB/T*****-2008)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009)

其他现行国家及行业最新规程规范

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有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一次性支付:

1.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付款条件:项目成果通过专家验收或经局业务会议审定,并汇交入库。

2.以财政资金到位为支付前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航空摄影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6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1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B 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二次报价时限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024-********-357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博、徐鑫、张冬妮
电 话: 024-********-357

标签: 耕地卫片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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