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海螺废旧物资出售招标公示招标公告
兴安海螺废旧物资出售招标公示招标公告
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废旧物资出售招标公示
根据《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出售管理,拓宽出售渠道,保证废旧物资出售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欢迎具备废旧物资回收条件的公司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标物资类别、预估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废旧电缆 | 吨 | 10.45 | 实际以过磅为准 |
1.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15:00 前到兴安海螺进行现场查看确认并提交《标的现场查看确认表》,否则投标视为无效报价。定价说明:采取定价的模式,即在合同有效期范围内,采取固定单价。合同有效限期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15日。
二、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及报名材料:
(一)具备条件:1.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回收经营权,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3.股权结构中含有同一股东关联人或同一法人投报同一类别的,只接受其中之一供应商;4.回收单位必须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要求两年内在海螺各子公司无违约行为。
(二)报名材料: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网址(http://srm.chinaconch.com/oauth/)进行报名,报名时投标人需写明投标标段,并递交最新最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废旧物品回收”等相关资质)、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材料中的真实性予以进一步核实。报名材料请扫描成一个文件以PDF形式上传,不允许上传多张照片。
三、投报申请人报名需注意的事项:
1.投标人必须组织对参与废旧物资回收的工作人员和车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参与作业人员需购买100万元意外保险。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工具损坏或丢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发生,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2.投标人须具备废旧物资及时处理的能力。
3.投标人需自备吊车、装载机、叉车等装车所需要的的工具及设备。
四、招标时间安排:
1、公示及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7日18:00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8日18:00
3、发售标书时间:2023年6月9日18:00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6月15日15:00
五、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1、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投标人需在2023年6月15日15:00 (以我方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对公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8000元,至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联系信息及账户信息:
1.收款单位: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支行
3.帐 号:450*****609*********
4.公司地址:广西桂林兴安县兴安镇海螺路17号
5.E--mail:gyc_hl@163.com
6.联 系 人:王先生188*****532
七、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158*****187,王先生。
监督电话:189*****777
招标人: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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