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子山社区2023年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发包规则及评审办法招标公告

塔子山社区2023年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发包规则及评审办法招标公告




2023年,我社区可使用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简城“社区保障资金”)额度为39.1755万元,用于外包实施金额为36.1755万元。按照社区保障资金使用管理有关政策,制定我社区2023年度社区保障资金资助和委托社会组织项目的发包规则及评审办法如下:

一、项目发布及申请

社区居委会根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议决本年度拟实施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金额预算,通过各种形式向社区社会发布本社区拟委托社会组织实施项目信息,并对有参与意向的社会组织做好相关项目的咨询和接洽。逾期无任何组织申报的项目,可再次公告延长搜集申报材料的时间,或调整实施方向,本年度不再实施该项目。

有意参与的社会组织应针对社区发布的项目需求及社区有关情况进行研究,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向社区居委会提出本组织争取作为社区某一项目或多项目实施单位的申请。社会组织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目标、项目计划、社会组织自身情况及所能提供的资源情况、需要向社区争取何种资源或资助、参与受益人群覆盖情况、社会效益等内容。

(二)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备案凭证。

(三)社区发布项目时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项目评审

社区居委会对各征集到的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组织居民代表(参会人员应包含居民代表会议成员、街道干部、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五老乡贤”、普通居民群众等),召开评审会,逐一评审,最终决定购买、委托、资助实施的项目、拟同意实施项目的主体(社会组织)、每个项目的金额。对有多个社会组织独立申报同一项目的情况,原则上应一并提交所收到的该项目的不同方案,按民主程序决策。整个过程应按居务公开有关要求进行公示。

(一)评审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项目符合社区保障资金使用范围;

3、项目按照100分制原则,由评委会成员进行打分,以平均分(所有参加评审人员得分加总后的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各项目按照平均分制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资金总量选择能够支持的且得分在同类项目中最高的项目予以支持;

4、项目评审采用实名制评审;

5、项目申报方应到场回答评审委员会提出的问题。

(二)评审程序

1.主持人通报2023年本社区公告的居民优先需求方向及征集各类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计划书情况;

2.评审委员会成员充分讨论,熟悉资金政策、评审办法;

3.评审委员会成员逐一听取项目陈述人对项目介绍,现场对项目打分;

4.评审委员会对所有项目打分排序后,确定本年度拟资助实施的项目。

5.评审结果现场通报,评委会成员及社会组织代表确认评分结果后在评分结果表上签字确认。

(三)评审公示

评审结束后,及时将评审结果通过居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15天。

四、项目委托、资助及监管

委托、资助方案经审定公布且无异议后,社区居委会应与实施项目的组织签订项目协议。协议中需要明确项目内容、资金支付形式、项目验收评审方式等。

在通过程序决定实施项目时,社区与社会组织签订项目协议前,应商定资金拨付比例及时限。

资助未登记的备案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备案类组织可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也可由其他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或有资质的枢纽型社会组织代为管理账目,其具体要求应在项目方案、资助协议中明确。由其他组织代为管理账目的,资助协议应由社区与相关两社会组织签订三方合同。

五、项目实施

实施项目的组织应按照申报的项目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并定期向社区居委会报送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每个季度向社区报送项目实施情况不少于1次,并在项目结项期满后15日内,向社区报送项目实施总结、自评估报告、评估申请。

社会组织在实施项目时,应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领作用,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以社区居民参与为衡量标准,培育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意识以及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能力,以公益服务项目为载体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

受委托的社会组织不得将项目分包、转包给其他社会组织。项目内容需要调整的,须提出充分的调整理由,经社区居委会同意。

六、民主评议

项目完成后,社会组织应向社区居委会报送项目自评估报告,评估内容需包括:项目运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效果、可持续性和参与群体意见等。

(一)民主评议

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组织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成员、居民代表、街道干部、“五老乡贤”及普通居民,对项目开展民主评议。

(二)限期整改

评议满意度低于80%为不合格的,应限期整改,整改后

重新评议,指导评议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评议结果。

项目评议结果应及时按规定公示(公示期不低于10天),

作为项目结项、资金报销的重要依据。

七、项目资料的归集

实施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做好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有关资料的归集。归集的资料包括项目计划书,项目资助协议,项目自评估报告,以及自评估报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各环节、各步骤的计划、实施印证材料,结项评估材料等。

八、其它说明

本评审办法经沙河街道塔子山社区2023年4月26日塔子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如有异议,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后进行解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区 治理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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