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济宁
债权本金:人民币6,710万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持有的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截止2023年3月31日,债权总额 8,933.2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 6,710万元,利息2,202.07万元(截止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利息计算金额由于计算方式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其他费用21.18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该债务企业注册地在山东省内,我公司处置该户债权。具体债权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 | 主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其他费用 | 债权合计 | 担保方式 | 是否诉讼 |
9 | 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67,100,000.00 | 22,020,729.33 | 211,800.00 | 89,332,529.33 | 抵押+保证 | 是 |
小计 | 89,332,529.33 |
注: 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该户情况如下:
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3年3月31日,债权本金 67,100,000.00 元,利息 22,020,729.33 元,其他费用 211,800.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13日,位于山东济宁兖州经济开发区西安西路6号,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高军,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西安西路6号的厂区内的机器设备791台/套,主要包括乳酸罐组、发酵罐等企业葡萄糖酸钠、乳酸主要生产加工设备。机器设备最高额抵押7000万元,为第一顺位抵押。
2、保证人情况:
(1)济宁绿源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位于兖州颜店工业新城嵫山路1号,主要从事饲料加工、鸭孵化、鸭养殖、鸭肉加工产业链经营。最高额保证担保4924万元。
(2)山东环宇车轮有限公司始建于1999年5月,该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拖拉机各型号钢圈的生产销售。已破产。
(3)山东宏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债务企业合署办公。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法定代表人高军,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主营葡萄糖酸内酯的生产。最高额保证担保6724万元。
(4)自然人高军、申杨,为夫妻关系,最高额保证担保6724万元。
三、诉讼情况
1、中国银行已就2018年兖司字第010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1800万元借款本金债权向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申请财产保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19)鲁0812民初2114号民事调解书;
2、中国银行已就2018年兖司字第015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910万元借款本金债权向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申请财产保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19)鲁0812民初2112号民事调解书;
3、中国银行已就2018年兖司字第024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1000万元借款本金债权向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申请财产保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19)鲁0812民初2113号民事调解书;
4、中国银行已就2018年兖司字第030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3000万元借款本金债权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19)鲁08民初187号民事调解书。
5、2021年4月27日,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0812破申4号《决定书》,决定对主债务人启动预重整,我公司已申报债权,债权金额已确认。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管理人确认,债权清晰明确,担保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以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6月5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
传真:0531-********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邮编:******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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