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集团不锈钢管件阶段性招标公告

吉林化纤集团不锈钢管件阶段性招标公告

一、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投标前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条款。

2、本次招标的单项数量为预估的全年采购品种,经评判对比确定品牌与单价,与中标单位签定阶段性招标合同,期限为一年。在买方对此类物资有需要时,执行本次中标的品牌与价格,供方随时送货入厂。以合格接收数量为购买数量。因价格波动等原因,买方有权随时终止阶段性合同。集团本埠各子公司范围内适用此次招标结果。

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及行业认可的健全资质和相应的质量保障能力、技术支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及垫资能力,有专用的送货车辆并认可买方的付款方式。

4、投标人自行拟定投标文件,严格按照采购清单的内容,标明制造厂家或品牌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不得空项、漏项,投标不完整者,视为无效投标。若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请在投标文件中做特殊说明,否则认为完全响应标书要求,对由此而引起的争议,招标方有最终解释权。

5、投标文件中应标明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设备制造厂家或品牌、供货时间等相关信息,以Word、Excel文档或压缩文件形式,在吉林化纤集团电子商务网站上电子投标。因投标文件联系人信息不全或联系方式无法接通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6、投标方必须提供正规渠道产品,严格杜绝假冒伪劣、贴标伪造商品,一经发现有假冒伪劣等以次充好行为,招标方将以商业欺诈论处,冻结供货公司付款帐户并追究其相应责任。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反馈,中标方则无条件给予退换或采取其它方式妥善解决,并且将此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做为供应商评标重要依据,供应商在半年内三次出现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质量反馈、一次质量问题造成买方重大生产事故或生重大影响的,买方将直接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并追究相应损失。

7、本次招标只接受吉林化纤集团电子商务会员投标,非会员单位有意向参与投标,请抓紧办理会员入网手续(办理供应商入网,请登录→招标信息→MORE→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资质审查时详见网站“关于供应商资格审核的通告”)。

二、报价:

1、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人民币价格,报价包含备件、材料、包装、运输等综合费用,报不含税单价及总价。

2、报价中如有特例情况请明确说明,如包装物是否回收,如无特殊说明按一般情况视为不可回收,其他情况参照此例。如遗漏说明,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三、评标办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价格最低不做为最终中标的唯一标准。

四、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1、投标单位必须通过ISO9001或者ISO*****管理质量认证体系认证。验收依据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

2、投标单位必须是管件直接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者中间商业务。

3、投标单位应具备足够的生产能力,以保证供货及时。

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近三年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5、投标单位需具有压力管道制造资质。注意事项:货到后我公司将依据标准对法兰厚度,重量进行随机抽检,如实际抽检结果不在标准允许范围内一律视为不合格。如实际抽检重量与理论重量偏差不在标准允许范围内一律视为不合格。

6、材质以第三方抽检化验为准。采用光谱分析或化学取样分析2种方式,供货方可任选其中一种,供方选择后将以此种化验方式的结果作为最终判断依据,不再进行复检。化验合格由我方承担化验费用,不合格由供货方承担化验费用,进行退货处理,并作为供应商评审的考核依据。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赔偿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并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

五、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标明运输方式,含运输时间送货到用吉林化纤集团物流管理中心的到货时间。

2、送货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集团物流管理中心。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罚责:

1、验收依据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

2、现场验收:供方代表、吉林化纤集团物流中心物管人员、业主代表共同进行数量、外观等初步质量验收。现场验收时,如发现产品有规格型号不符、标识不清、包装损坏等直观质量缺陷及合格证与质检报告等手续不全,招标方有权拒绝收货。

3、过程验收(质量跟踪):对于仅凭外观验收无法判定其内在质量状况的,需经检验或在物资使用过程中进行质量判定的,经检验不合格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潜在质量问题或缺限的,卖方须无条件更换或采取其它方式进行解决,并承担因此给买方带来的相应影响及损失。

七、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卖方发票到帐,买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的方式分批滚动付款90%,10%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付清余额。

八、投标保证金:

本次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中标后根据化纤业绩情况决定是否收取合同履约金。

九、违约责任: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相关条款。

2、中标单位在供货过程中,如果半年内出现三次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供货,影响买方正常生产秩序,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扣罚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货款,并保留追究卖方因影响买方生产秩序所造成经济损失的权利。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定地的吉林市人民法院诉讼。

十一、招标内容清单:

标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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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锈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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