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天津静海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施工天津静海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64001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静海施工[2023]06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静海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项目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函【2018】30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光合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银行贷款:******万元,自筹及其他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光合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静海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总占地面积******.4平方米。接待中心、文学馆、亲子体验馆及职工宿舍等经营性公建,总投资额******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新城东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静海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项目-户外配套用房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建筑总面积、最大单体面积、占地面积均为498.39平米,地上一层,无地下建筑,最大高度5.7米。招标范围包括:户外配套用房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装饰装修、幕墙、旋转楼梯及配套附属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75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 及以上职称,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授权委托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社保证明(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5日 至 2023年06月09日。
6.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16时00分。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咨询具体事宜,电话: 139*****385;邮箱:139*****385@163.com。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7.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8.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8.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光合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翼飞(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东区天房南路光合谷温泉酒店
邮政编码:****** 联系人:马松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震(印鉴)
办公地址: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号欣苑大厦1104-1106
邮政编码:****** 联系人:陈政男、刘广为 电话:139*****385
传  真:022-********
日期:2023年06月0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光合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马松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东区天房南路光合谷温泉酒店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董景志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标签: 交流中心 青少年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