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政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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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政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 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qingxiu.gov.cn 发布时间:2023-05-30 17:00 【字体:

长堽村、各社区,街道各部门,辖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秀区建政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30日


建政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总体行动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各地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按照城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统筹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南宁市四十条贯彻落实举措以及城区四十九条贯彻落实意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各单位领导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高风险旅游项目、电动自行车、休闲渔业、平台经济等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生产作业环境、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督查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社区(村)、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各级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狠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专项治理,着力提升企业隐患排查整改的整体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主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治理深化年行动方案,做好“七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企业开展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带头抓好科技设备赋能建设、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社区(村)、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着力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1.着力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领导班子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迅速召开1次全员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管理体系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组织制定细化专项行动自查自改方案,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每月至少召开1次自查自改总结评估会,盯紧抓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放松,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工作机制。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着力抓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和落实情况全面自查自纠,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足配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有关人员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着力抓好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地下挖掘、悬吊、临近高压线等危险作业专项排查整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以上墙、公告、派发工艺流程卡培训等方式,确保操作人员应知应会;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地下挖掘、悬吊、临近高压线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着力抓好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与承包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承包承租合同中对企业及承包承租方安全管理职责进行约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承包承租合同中免除或者转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义务、未定期对承包承租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承包承租方存在安全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未对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安全确认等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着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岗位特点和人员结构,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将涉及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事项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有关安全知识等内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并严格落实相应安全生产知识考核,严格执行先考核合格后上岗制度。要坚持以案为鉴、以案警示、以案促改,深刻吸取全国近期违规动火、违规分包发包承包等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及时通报专项行动期间区内外典型事故案例,举一反三,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辖区受警示”。

6.着力抓好科技设备赋能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大力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以提升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和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为主要内容,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推进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爆粉尘、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重点风险在线监测预警和重大隐患跟踪闭环管理。

7.着力抓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实施要有方案、有脚本、有评估总结,通过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方式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悉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熟练使用紧急避险设施,熟知岗位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8.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辖区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商贸除外)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2023年度到期复评再生产的工贸企业复评率达到80%以上。对未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要加大督查检查频次,纳入重点对象实施监管。

(二)狠抓各单位各有关部门领导责任落实,着力提升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水平。

各社区(村)和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和部门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企业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着力抓好安全红线意识巩固提升。各社区(村)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社区(村)和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都要专题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都要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南宁市四十条贯彻落实举措以及城区四十九条贯彻意见,并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推动安全生产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从事后救援和调查处理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变,全面提高事故防控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着力抓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各社区(村)和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其他分管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指导企业熟悉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项行动重点事项等重要内容。

3.着力抓好全社会共同监督。各社区(村)和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好6月份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专项行动和应急演练作为安全生产月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岗位安全生产风险我知道、作业场所重大隐患我了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踊跃举报监督、携手共治安全”等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

4.着力抓好安全风险会商研判。各社区(村)和各有关部门要紧盯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会同公安、交通、住建、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应急、经信、文旅、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召开风险会商研判会议,及时分析研判当前形势,提前部署针对性防范措施;要开展信息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5.着力抓好督查巡查。各社区(村)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明确整治措施、整治时限、整治责任人等内容,并实行动态更新;深入基层、企业加强督导检查,每季度报告1次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各社区(村)和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对问题突出、隐患集中的辖区和单位,要重点督查。

6.突出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各社区(村)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好我辖区去年先行开展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治理的先天有利局面,结合专项行动关于企业主要负责人整治要求和本辖区实际,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规定、责任清单、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等具体机制。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梯次推进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履责专项治理,通过一层一层抓住企业“关键少数”,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按照“联合排查、方案会商、分责治理、评估验收”的原则,建立针对辖区事故多发企业及动态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联合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必要时进行挂牌督办、公开曝光,并对整治情况联合开展评估验收。

三、阶段安排

从2023年6月至12月,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6月上旬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10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社区(村)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督查检查阶段(2023年10月至11月)。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开展督查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责任。各社区(村)、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精心、精细、精致”的工作作风,高位部署、统筹推进,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和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舆论引导。各社区(村)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专项行动“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通过网站、微信、抖音、标语、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参与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社区(村)和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紧盯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切实杜绝盯而不紧、一查了之等有关情况,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在2023年8月8日前、2023年12月1日前报送至街道安监办。联系电话:0771-*******,电子邮箱:**********@qq.com。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2023年5月30日印发


建政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进展情况调度表

单位: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1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2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3

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4

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5

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6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对企业

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1

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家)


4

企业未制定

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5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6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

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9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和事故警示教育(家)





党委

政府

组织

领导

情况

1

分别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及南宁市四十条实施方案和城区四十九条实施意见(次)


2

主要

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次)


3

负责同志分别到现场督导检查(次)


4

安委会成员单位

负责同志分别到企业宣讲(次)


5

播放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次)


6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

督导检查(次)


注:1.调度表自6月份开始上报,每月3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的累计情况。

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关联文件:

来源:建政街道公共安全 作者:蒋慧玲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排查 方案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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