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投资项目施工框架二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投资项目施工框架二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投资项目施工框架二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投资项目施工框架二已由宁夏能化公司以关于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框架施工招标方案的批复》宁夏能化设〔2023〕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夏能化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投资项目施工框架二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投资项目施工框架二

2.2建设地点: 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宁东煤化工园区C区

2.3建设规模: 主要包括宁夏能化公司环保建材、乙炔、聚乙烯醇运行部及专业中心在环保建材、乙炔及聚乙烯醇运行部的建筑安装工程。

2.4建设投资: 暂估两年*****万元

2.5计划工期: 730 天(含框架协议项下,各子项目的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按招标人最终确定的框架协议项下各子项目工期节点为准。

开始工作时间: 2023 7 1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3 7 1 日;

交工日期: 2025 6 30 日。

2.6标段划分: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宁夏能化公司环保建材、乙炔、聚乙烯醇运行部及专业中心在环保建材、乙炔及聚乙烯醇运行部的施工单项合同价低于500万元的投资项目中的建筑安装工程。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个标段。

2.9其他说明:本项目中标单位为3家,第一名承担不低于50%的年度投资项目份额;第二名承担不高于30%的年度投资项目份额;第三名承担不高于20%的年度投资项目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工艺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

③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三年以来(自2020年以来)具有合同额200万以上2项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或整套装置维保/检修工程项目承包业绩;

(5)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0年以来具有合同额200万以上1项,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或整套装置维保/检修工程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具有合同额200万以上1项,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或整套装置维保/检修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20年以来具有合同额200万以上1项,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或整套装置维保/检修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电气及仪表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自有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ing.sinopec.com)加入中国石化投标人库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23 6 5 日09:00至 2023 6 10 日09:00;

(2)购买地点: 网上购买

(3)凡在线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银行电汇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且应在 标书购买截止日期前到达招标人下列账户:

开户名: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290*****292********

行号:10287*****15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标书购买费缴纳凭证。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 万

(3)银行电汇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且应在 投标截止日期前到达招标人下列账户:

开户名: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290*****292********

行号:10287*****15

(4)银行保函:原件装入信封并密封,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信封上载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及类别、投标 人名称。 符合包装密封要求的原件在开标前递交至招标人。银行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6 ) 招 标 人 联系人 及电话 : 蔡 素 萍 , 电 话 : 095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 2023 6 26 09 30 分前。

6.2截止时间: 2023 6 26 09 30 分。

6.3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如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请邮寄至:宁夏能化公司(详细地址见本公告第9项)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23 6 26 09 30 分。

7.2开标地点: 宁夏能化公司

7.3开标地址: 宁夏银川市灵武市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 宁夏银川市灵武市煤化工园区C区

邮编: ******

联系人: 屈振刚

电话: 0951-*******

传真: 0951-*******

电子邮箱: quzhg.nxnh@sinopec.com

异议联系人: 邹运良

异议联系人联系方式: 0951-*******

异议联系人电子邮箱:zouyl.nxn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

邮编: /

联系人:/;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2023 6 5

,宁夏

标签: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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