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港和县港区石杨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进港航道弃土处置工程航行通告
马鞍山港和县港区石杨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进港航道弃土处置工程航行通告
各相关单位、船舶:
马鞍山港和县港区石杨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进港航道弃土处置工程在全椒县十字镇汊河村滁河航道,距襄河口闸上游800米至1000米范围内施工,为保障施工期间航道水域的船舶通航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
自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7月30日止;作业时间为:上午6:00—11:00,下午13:00—20:00。作业时间内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设施不得进入施工安全作业区。
二、施工水域:
全椒县十字镇汊河村滁河航道襄河口闸上游800米至1000米范围。
三、施工方式及作业船舶:
吹泥船结合泥驳船施工。
吹泥船:湖海吹008。
运泥船:苏盐城工007;湖海16;湖海006。
四、注意事项:
1、为保证施工作业和船舶航行安全,施工单位须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示及导助航标志,施工船舶按有关规定显示号灯号型,不得擅自改变施工作业安全作业区范围,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
2、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高度重视防污染工作,减小工程施工对水域环境的不利影响,配备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和器材,并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船舶禁止向滁河航道水域排放船舶垃圾,做好施工及等待过程中污染物收集处理。
3、施工船舶进出施工安全作业区水域应加强了望,保障通航安全;拟通过施工作业水域船舶应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注意环境动态,船舶和施工单位应开启VHF65频道,加强联系与沟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采用安全航速,以策安全。
4、遇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船舶应择地安全停靠,加强值守,且不得危害他船安全。
5、各港口企业在船舶生产作业调度时,应根据本通告内容适时调整生产作业计划安排。
五、施工结束时不再另行通知。
全椒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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