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沈阳市科技局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征集公告
(招标编号:LNZB-ZBT2023-022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科技局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科技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科技局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财务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科技局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财务管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会计师事务师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人数以投标截止日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5日08时30分到2023年06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9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9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沈阳市科技局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科技局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财务管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3
年6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ZBT2023-0222
项目名称:沈阳市科技局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财务管理
包组编号:001
最高限制单价:财务评审服务费为响应折扣率不可高于100%
采购需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有偿提供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财务审核服务,免费提
供财务咨询培训等服务。按照参评项目数量,设定每项费用标准据实支付,或依据工作任
业
务量按照一事一议方式支付。内容财务评审服务财务复核服务财务抽查服务其
他财务服务。具体内容见框架协议征集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会计师事务师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人数以投标截止日为准:
三框架协议的期限
期限:1年
四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3年6月5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9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6月29日13时30分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一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3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商务条款等不清楚是可以口头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
构根据询问所涉及问题进行口头答复,如通用问题则以书面形式向全部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
商进行答复。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关于技术方面的异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它方面的异议由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接收异议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异议。
书面异议材料应符合实际,且必须针对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或者拒绝答复不符合实际或与采购项目无关的异议。
供应商应在异议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异议,否则针对再次提出异议将不予
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供应商如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回答异议不满意可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出书
面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
(或非法人组织负贵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贵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会计
师事务师的注册会计师复印件。
十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名称:沈阳市科技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总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82836
邮箱地址:1ngczbyxgse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字沈思思
电话:024-82612027
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科技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科技局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01号
联系人:一
电话:一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陈思宇沈思思
电话:024-82612027
电子邮件:1ngczbyx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作然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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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转用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