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关于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产品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关于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产品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政法宣传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宣传服务(目录代码B1201 目录名称:公共公益宣传活动)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围绕呈贡区在平安建设、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普法强基、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制作一批宣传产品,产品形式主要包括线上产品和线下产品,线上产品主要是有创意、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动漫、微电影和相关主题系列活动等融媒体产品,线下产品主要是宣传海报、展板、环保手提袋、抽纸等宣传材料的制作以及策划组织相关的现场宣传活动。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成效的知晓率以及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认可度。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5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政法委年初预算的专项经费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预算功能科目名称为“政法宣传工作经费” “业务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有固定的营业地址,严格按照工商、税务部门要求经营,无犯罪记录。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制作、信息咨询、网站建设、网络采编等项目。
(三)承接主体一经确定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服务项目。
七、目标要求
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成效,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测评,力争平安建设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资金从2023年年初预算的“政法宣传工作经费”“业务经费”中列支。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到6月9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6月9日前报名响应,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李治瑾 139*****727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