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电瓶车的询价公告

关于购买电瓶车的询价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需购买巡逻电瓶车5台、巡逻摩托车6台,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征集报名并在符合要求的企业内择优选取一家作为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内容

  五座巡逻电瓶车5辆(含电瓶车辆保险费一年、加装雨帘、颜色可定制带货柜、带电风扇、车身喷字、独立电瓶、电瓶锁、随车工具、安全带)。

  三、采购价格

  巡逻电瓶车每台不超过4.8万元。

  巡逻摩托车每台不超过0.6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报价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报价人需有相关经营范围,具备合格资质证明,须为所投车转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需取得生产商的有效授权。

  (三)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电瓶车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四)可提供正式用户购车发票和保修服务;

  (五)可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7日(3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收件地址:荔湾区红楼路38号党政办。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

  (三)报名方式:现场资料提交,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递交。

  (四)资料提交: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产品参数和彩色图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报价清单(原件,并加盖公章);4.售后及服务内容(原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六、中标单位确定

  (一)在公告报价截止时间内收到的报价方为有效报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3个或3个以上单位报价方为有效询价。

  (二)将综合衡量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设计方案、报价、过往业绩、质保和售后服务等因素,由采购单位组织评标小组投票择优选择。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比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七、售后承诺

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车辆保修期不少于壹年,在保修期内,若发现质量问题,供货单位给予更换,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

  八、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三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其它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验收合格。

  九、其他说明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承诺书.docx

2.巡逻电瓶车、摩托车采购合同.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5日


标签: 购买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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