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市感城镇总体规划暨镇区、公爱居控制性详细规划》镇区B-13-1地块设计条件技术修正报告的公示
关于《东方市感城镇总体规划暨镇区、公爱居控制性详细规划》镇区B-13-1地块设计条件技术修正报告的公示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东方市感城镇总体规划暨镇区、公爱居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0)》
镇区B-13-1地块设计条件技术修正报告的公示
感城双语幼儿园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东方市感城镇政府东侧。该项目属《东方市感城镇总体规划暨镇区、公爱居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0)》(2021年批复)镇区B-13-1地块,由于现行控规编制期间未收集到注有规划设计条件的土地出让合同,仅收集未注明控制指标的不动产权证,因此镇区B-13-1地块控制指标是根据镇区整体开发强度结合土地性质综合确定,用地性质为幼儿园用地(******),容积率≤0.5,建筑限高≤20m,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容积率≤0.6,建筑限高≤20m,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基于土地证约定的各项控制指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应按该合同约定的指标进行技术修正。我局委托规划编制单位完成《东方市感城镇总体规划暨镇区、公爱居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0)》镇区B-13-1地块技术修正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公示时间与公示地点:公示期30日(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7月1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dongfang.hainan.gov.cn)。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dfsghw@163.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4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时间以邮戳为准);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日前。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张女士。
附件:《东方市感城镇总体规划暨镇区、公爱居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0)》镇区B-13-1地块技术修正报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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