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农科﹝2021﹞37号)、“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质标所试验地土地治理”项目任务要求,我项目组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公司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
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研究所
二、招标内容
1、5.9亩试验地捡石子(要求:35cm土层范围内无直径大于5cm石子),石子、杂草及其他垃圾清运。
2、覆土及土地平整
a.覆土面积5.9亩,高度30cm。覆土后要求耕地质量等级≥七等(详细见GB/T *****-2016 耕地质量等级表B.9),其中有效土层厚度≥40cm,有机质含量≥20g/kg,土壤健康状况为清洁或尚清洁。
b.土地平整后要求土层均匀,表面无明显凸起。对平整后的土地实施松土、翻耕,以利于耕种。
3、新修田间路2条,总长120m(要求:路面宽1.50m,高出地面0.30m,设计C20砼路面厚0.20m,夯实路基厚0.20m)。
4、灌溉分区及管道布置
依据灌区性状及长宽,合理布置干管、分干管、支管。
a.灌溉分区性状尽量规整,面积尽量相等;
b.管道材质PE,外径60mm,内径50mm,其中干管长度≥255m,铺设深度≥0.5m;总闸1个,出水口≥10个。
5、安装大门1个(要求:宽4.2m,铝合金,厚4mm)。
三、投标单位条件及须知
(一)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公司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标的。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单位业务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4、不接受个人投标。
(二)投标单位要做到以下要求:
1、投标单位报价时需考虑中标后供货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比如搬运、安装调试等),除中标金额外,招标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2、投标单位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不按照招标方所要求具体内容报价视为废标。
3、中标后,及时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限如期完成采购工作。
4、中标后,所供物资需送到招标方指定地点,同时确保所有采购物资质量和规格符合招标方要求。
四、投标要求
1、投标书要求包括投标单位业务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部位加盖公章。以上材料一式2份于评选前缴至招标单位。
2、报价单单独用信封密封,盖骑缝章并在规定时间内送到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质标所。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五、投标、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21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报名。
开标时间、地点:经我单位评标小组开会商议后决定开标时间和地点。
评标:招标方组成评标工作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六、中标通知
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查、评估、论证后确定并通知中标单位。
七、本项目招标的解释权归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研究所采购办。
八、招标联系人
联系人及电话:潘崇双182*****569。
附件: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