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5仁望高速白茅段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S55仁望高速白茅段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S55仁望高速白茅段养护工程已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黔高速总议〔2023〕4号批准立项,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审批〔2023〕145号文进行施工图批复。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通行费支出,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S55仁望高速白茅段K10+991-K48+691。
2.2本次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S55仁望高速白茅段K10+991-K48+691段工作内容:
(1)路面工程:对白茅段路面病害进行处治。
(2)交安工程:对沿线安全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3)隧道工程:对坛厂隧道中央排水管和中心水沟出水口改造、衬砌渗水和路面渗水处治,以及对部分交安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拟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BMYHSG1-01
2.3计划工期:为100天。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隧道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可具有3.1条任意几项或一项资质;
③联合体成员共同组合的资质须满足3.1条资质要求;
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不为D级;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采用,本项目投标专业为养护工程专业,其中:
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各层级均以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例如,2016年度贵州省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2016年度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尚未公布,此时若从业企业没有2016年贵州省的信用评价,则应引用其2015年度在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引用时请注意评价结果公布的有效期规定。没有明确有效期的,按部评价规则有效期一年的规定认定,即公布日期的次年同一日为截止日”):
①贵州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②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③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我省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
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评价结果视为综合评价结果):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各自按以上原则认定后的等级中最低的确定,当各自认定后的等级也相同时,评标加、减分分别按评标办法前附表里信用等级评分《评标加分或减分标准》表中给定的评标加分值最低和减分值最多的为准。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6月6日至 2023 年6月12日,登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7日11时 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线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 (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 进行线下解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单位名称已变更的投标人,应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完更名手续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以确保报名单位名称与现名称一致。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于平台网页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请各投标人以盖章发售版的招标文件内相关要求为准。
8.投诉举报的处理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
行政监督部门: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受理电话:0851-********。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养护管理处,电话为:085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开发大道1号
邮 编: ******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851-********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宾阳大道碧乐时光A区1栋12楼
联系人:刘沐良、田鹏、彭锴
电 话:190*****121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 话:0851-********、0851-********、0851-********、0851-********
2023年6月5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隧道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注:各养护资质是指《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号中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
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仅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财务审计报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业绩最低要求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最新贵州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定级中,未被评价为D级;未进行评价的企业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文件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本项目投标专业指养护工程专业)等级不为D级。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或处于其他招标项目中标公示期或中标公示期已满但尚未签署合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
注:1、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持证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正在办理变更的必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其它证明无效)。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如有)、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如有)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可从交通运输部http://www.mot.gov.cn/相关链接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进行查询;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应可从http://www.coc.gov.cn/“注册建造师查询”栏链接中查询到;如从上述网站查询不到或与查询到的信息不符,则不予认定。
2、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6〕816号)的规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如有)、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如有)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必须为新证。
3、如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如有)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如有)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还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半年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人员职称证书颁发单位应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过核准备案的单位,中央单位颁发的高级职称应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内的单位、专业、级别。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布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提供颁发机构或获得的职称人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备案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说明:“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 评标办法正文”的补充、细化,“评标办法前附表”与“ 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 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以评标时采用的信用等级较高的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较早的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提交,电子保函开具的方式、保函有效期、提供的证明文件等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个人电子印(签)章/签字。(不适用) (5)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函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符合招标文件3.7.3的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 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不适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中确认的来自投标人自行填写进“电子交易平台”中的内容(含: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或主要人员等)与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一致。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标段名称、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且各子目单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最高单价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中确认的来自投标人自行填写进“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投标价(或下浮率)与投标函中一致。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符合《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 号)文件规定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无须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附载有投标人名称、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 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 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2分 财务能力:10分 履约信誉:3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 注: 1.开启报价文件的最大数量为3名,不因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增加开启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若前3名范围内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数量超过3名时,按评标办法前附表1中(1)、(2)、(3)的优先顺序确定最终名额。 2.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名时,不予开启第二信封。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分 | 注:本项下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满分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细分项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确定(当评标委员会为5人时,该平均值以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当评标委员会为7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5分 | |||||||||||||||||||||||||
工期和资金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10分 | |||||||||||||||||||||||||
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5分 | |||||||||||||||||||||||||
支付保障措施(有关民工工资、劳务分包等的按期支付保证措施) | 3分 | |||||||||||||||||||||||||
交通组织方案 | 5分 | |||||||||||||||||||||||||
缺陷责任期配合措施 | 2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满分15分) | 15 分 | (1)满足基本要求得9分; (2)每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得6分,最多加6分。 (注:加分的单位业绩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5.5款的相关要求)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满分10分) | 10 分 | (1)满足基本要求得6分; (2)每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的得4分,最多加4分。(注:加分的单位业绩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5.5款的相关要求) | ||||||||||||||||||||||||
2.2.2(3)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2分 | 2018年1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养护项目业绩 | 22分 | 近年每独立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加5.5分,最多加22分。 (注:加分的单位业绩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5.3款的相关要求) | ||||||||||||||||||||
履约信誉 | 财务能力(10分) | (1)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显示盈利的,加5分,本项最高加5分; (2)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中净利润不小于2000万元的,加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加1分,本项最高加5分。 注:仅提供联合体牵头人。 | ||||||||||||||||||||||||
信用 得分 (3分) | (1)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2)评标加分或减分标准:
注:在引用上表时,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视为综合评价,本次招标对应的投标专业信用评价为“养护专业”。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办法正文第3.9款细化为: 3.9 评标结果 3.9.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得分的计算,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对综合得分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3.2.4规定数量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组织公开开标(若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在第二信封评审过程中,若在同一个标段中由于投标文件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只有1个的情形时,该标段不再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仅为2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如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该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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