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后塘路2号香山慧境商务中心53幢1楼办公用房公开招租
位于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后塘路2号香山慧境商务中心53幢1楼办公用房公开招租
标的物3D位置展示:
位于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后塘路2号香山慧境商务中心53幢1楼办公用房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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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太湖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通过
2023-06-05
2023-06-19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看样联系人:吴琦华 联系方式:173*****327
苏州太湖国假旅游度假区后塘路2号
办公用房
1楼
387.84
3年 0个月 0天
至
空置
否
毛坯
紧临度假区管委会,环境优美,公交快线11号、587、692直达
1、资产所有权人为苏州熙春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方与苏州熙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委托方可根据业态需要将部分物业予以转租。 2、无房产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遵守与服从苏州市吴中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于承租方的统一管理。
人民币******.8元
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按原支付路径返回。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标的物3D位置展示:
■ 位于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后塘路2号香山慧境商务中心53幢1楼办公用房公开招租 ■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通过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吴琦华 联系方式:173*****327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通过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吴琦华 联系方式:173*****327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坐落位置
苏州太湖国假旅游度假区后塘路2号
资产类型
办公用房
所在楼层
1楼
出租面积(㎡)
387.84
租期(年)
3年 0个月 0天
至
资产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否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毛坯
配套、环境、交通等
紧临度假区管委会,环境优美,公交快线11号、587、692直达
其他披露事项
1、资产所有权人为苏州熙春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方与苏州熙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委托方可根据业态需要将部分物业予以转租。 2、无房产证。
评估价
评估机构
评估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遵守与服从苏州市吴中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于承租方的统一管理。
交纳金额
人民币******.8元
交纳期限
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按原支付路径返回。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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