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大街、辽河大路街路整治提升工程―立面改造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源市人民大街、辽河大路街路整治提升工程―立面改造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人民大街、辽河大路街路整治提升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2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辽源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立面改造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工程概况:墙面工程:真石漆7821.14㎡、质感漆5145.28㎡、氟碳漆5285㎡、涂料1550㎡。牌匾工程:5mm复合大方扣板1850.35㎡、4mm象牙白30丝铝塑板3344.69㎡、4mm工行灰30丝铝塑板1693.35㎡、3mm仿古青瓦186.66㎡。
2.2项目编号:LYHJZB2023-******-JL
2.3磋商范围:工程监理。
2.4工程地点:辽源市人民大街、辽河大路。
2.5最高投标限价:17.95万元,控制系数:1.79%。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总工期118日历天。
2.7监理服务期:监理委托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2.8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磋商应答人资格要求
3.1磋商应答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磋商应答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应答文件中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截图信息并加盖公章。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磋商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磋商申请人在提交磋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500元的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5.4当有效磋商应答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磋商。
5.5当有效磋商应答人的磋商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应答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长寿街901号
联系人:张澍
电话:0437-*******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联系人:王珂娜
电话:0437-*******

标签: 改造工程 提升工程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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